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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3 09:48:28


"> 1、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2、住院费用收据(必须是医保收据);
3、生育出院记录(难产需提供分娩记录);
4、生育出院费用明细
5、生育证原件、复印件(非石家庄市的生育证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
8、《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两份;
2010年以后参保的异地户籍职工报销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及养老保险对账单复印件或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凡需提供复印件的其原件由用人单位审核,复印件上签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晰。
由单位每月1-10号统一报医保中心一楼南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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