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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社保没办法,单位欠缴的社保一直未缴纳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4-07 08:15:16


1. 单位欠缴的社保一直未缴纳

公司社保欠费三年,没钱补缴,那要看你公司还有没有缴费能力,如果有的话,公司有义务承担你们断缴三年的费用,如果你从公司已经出来了,这断缴的三年,你就需要到社保局去办理一个个人补交的手续,只需要交你个人的社保,而不需要再交单位要承担的社保的一部分,尽量把它补齐,因为断交会影响你退休后的养老金的数额,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2. 单位欠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单位欠缴的社保一直未缴纳怎么办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6)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4. 单位一直欠缴社保,社保局不管的吗

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社保状态。一般工作人员会告知是否欠缴社保情况。

5. 社保单位未缴欠费

公司社保欠费,员工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6. 单位缴纳社保显示欠缴

“欠”,表示单位给你正常缴纳,但是没有划账。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审之后或者本年度结束之后就可以了

7. 社保一直处于欠缴

可能是社保查询系统还未更新入账引起的。每月15日之前,多数公司会通过地税对当月社会保险费用进行缴纳,而可以在社保系统查询到上月是否已缴一般是次月的10号左右。因此,如果出现社保已经缴费却显示欠费的状况,可以于次月10号之后再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查询。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可得,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经核定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如果缴费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那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应缴数额的时候,可暂时按照单位上月缴费的百分之一百一十进行确定。

8. 单位欠缴的社保一直未缴纳会怎么样

一、原单位欠社保新单位能交吗

是可以的,但劳动关系要转出。頭條萊垍

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垍頭條萊

目前有很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造成单位员工社会保险欠费,无法享受应有社保待遇,离职后也无法正常办理停保手续。碰上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社保局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员支招:

假如原单位仍正常经营,只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造成欠费的,可由原单位进行个人清欠后,办理停保手续,即可进入新单位续保。

假如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尚未注销(或吊销),但已关门倒闭或者名存实亡的,可分两种情形来处理:1.有正式离职证明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原单位所属城区管理部提出申请,个人清缴离职之前的欠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缴清欠费后就能从原单位停保进入新单位参保;2.没有离职证明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原单位所属城区管理部提出申请,由所属城区管理部提请稽核科实地稽核,待确定单位参保情况和员工离职时间后,再进行清欠。條萊垍頭

假如原单位已经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则需要提供由工商局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在社保局所属城区管理部进行个人欠费清算后,方可从原单位停保。个人无能力进行欠费清算的,可由个人书面申请,填写个人欠费停保申请,经社保局经办机构核实后,保留欠费数据,做停保处理。垍頭條萊

同时,社保局也提醒,作为参保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及时帮员工办理停保手续,避免生成多余费用,增加企业负担;作为员工,从原单位离职以后,应及时掌握自己的社保动态,避免单位社保费用的转嫁,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费用。

9. 单位欠缴的社保一直未缴纳怎么处理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原单位离职后已找到新的工作,且新的用人单位开始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后转入办理。且续保后之前缴纳的仍然有效。而且可以补缴,补缴的只能补缴近期三个月的社保。

第二:目前没有就业或目前属于个体工商户,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需先联系之前的用人单位停掉社保,然后个人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办理缴纳,如若用人单位没有停止社保,且处于欠费状态的话,联系用人单位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处理解决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只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

第三:后期个人如果还需缴纳职工社保,也就是五险,可寻求正规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代缴。

10. 单位欠缴社保费

企业法人如果不给员工交社保,你可以去到社保中心,专门有一个劳动仲裁去告他去。只要你说的是事实的话,嗯,一告一个准,而且还得罚他的钱。

这个你不用害怕,只要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在30天以后,都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不交你就可以去先跟他协商,如果他实在不交的话,你就可以去告他。

11. 单位社保已扣费为什么显示欠缴

有三种可能:

1、单位已经缴费,但是社保尚未进行分账处理,因此显示欠费。

2、网络信息之后残缺,缴纳保险和实际划款是有时间差的。

3、单位的确未能缴费。

网上查询的是个人社保信息,不显示单位缴费。只要您个人缴费部分已经实缴。即代表单位已经给您缴费。工伤、生育保险只有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我局实行的是“五险合一”,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只要您的养老、医疗保险已经实缴分账,则表示其他险种均已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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