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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巴南提前完成2007年生育保险扩面目标 6
     (记者 晓红 通讯员 沈惠)截至目前,重庆巴南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5496 人,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45000人的目标任务。  巴南区在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区领导的支持;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得到了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他们深入60余家企事业单位,上门宣传政策,发放《生育保险实用手册》1千余册。他们针对企业最关心,反响最强烈的生育保险享受对象少,待遇偏低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使用人单位逐步转变对生育保险的认识。他们在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树立“热情、务实、高效、敬业”工作作风的主题教育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了全区生育保险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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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企业社保缴费率下降 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2
    2008-12-5 来源:重庆商报 “仅以这一个人为例,就可减少企业缴费负担57.75元。”市劳动保障局称,根据测算,缓缴5%这一笔,就达到17.5亿元。 昨天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称,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我市参保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缓缴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缴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2%,但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根据测算,这次调整我市将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达到2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缴5% 通知规定,凡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1月30日期间,其单位缴费费率按15%执行,另5个百分点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缓缴。市劳动保障局解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是按职工每月实际工资额度缴纳的,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月平均工资在60%至300%之间的,企业应按实际工资额度缴纳养老保险费。 市劳动保障局举例称,假如某企业职工李某,以12月份缴纳为例,工资仅只有1000元,因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应按60%计算缴费,即1155元。依次计算,单位缴费费率按20%执行,单位应为李某每月缴纳231元;单位缴费费率按15%执行,单位应为李某每月缴纳173.25元。 “仅以这一个人为例,就可减少企业缴费负担57.75元。”市劳动保障局称,根据测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缴5%这一笔,就达到17.5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下降2% 通知规定,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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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首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5个区县试点(图) 0
    2009-10-24 首办仪式现场 何通海 摄  华龙网10月22日18时讯(数字记者何通海)加快城乡统筹“让广大老百姓老有所养”,重庆15个区县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今日,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办仪式在南川区兴隆镇成功举行,其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即日起已进入正式办理阶段。 相关部门确定了该保险的15个试点区县,分别为,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本文来源:华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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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 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关于做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 二00四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在今年内要全面启动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公平竞争,化解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条例》、《办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确保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搞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信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为全面启动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针对不同对象,做到把形势讲清,意义讲透,政策讲准,程序讲明。要采取多种方式,把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到各用人单位与职工,积极引导他们增强法制意识,消除等待观望思想,自觉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 三、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工伤保险目标范围约在380万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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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2021年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2021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0
    2020-2021年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2021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包括调整贷款基本条件,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贷款基本政策 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 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 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规模和发放力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贴息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差额计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要确保贷款资金额度,并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行发放。 五、降低贷款中间费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向职工个人收取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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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永川七措施确保生育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0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区生育保险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永川采取七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全区生育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推进生育保险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强化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密切与各行业行政执法部门紧密联系,争取支持配合,采取联合深入企业宣讲法规政策,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厂矿进行基础调研,宣讲政策,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现场办理参保服务。  二是政府强力推动,积极协调企业主管部门,齐心协力促参保。将扩面征缴纳入劳动、地税、财政、安全、煤管、建委等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实行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三是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了企业名录、职工数量及参保状态、参保缴费标志等台账和数据库,为参保提供基础依据。  四是积极探索,强化管理,严把医疗管理、基金支付关,开展日常医、保、患“三见面”管理,有效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五是加强与区地税、财政工作协调,随时掌握各参保企业的缴费情况,对欠费企业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告知等方式进行催缴,确保保费足额征收入库。  六是加强实地稽核力度。积极参与由局牵头开展的100户企业参保稽核工作。进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参保企业30户,核查出漏保职工20名,促进了扩面工作顺利推进。  七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做好迎接生育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的准备工作。  今年1-5月,永川参保单位246个,参保人数22002人;应征保费139万元,实际征收135万元,征缴率为97%;支付待遇169人次,共计支付金额52.7万元,其中医疗费13.4万元,生育生活津贴39.3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黄江涛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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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下月起生育保险将施行惠民新规 1
     下月起,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将施行惠民新规:报销项目新增14个,报销额度普遍提高,最多能涨9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额度提高的项目包括:女职工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具体报销额度根据所在医院等级有所区别。如分娩时实施剖宫产,一级医院为2500元,二级医院为3000元,三级医院为3100元。与现行标准相比,二级医院的支付标准整整提高了900元。  此外,即将实施的惠民新规还增加了14个生育并发症的报销项目,包括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重庆市现行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从2005年9月起正式实施,此后3年间一直没有进行过调整。 【出处: 华龙网―重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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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0
    又有14种生育并发症被纳入支付范围 在保证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重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通过“公众信息网”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提高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并增加了生育并发症的支付范围(共14种)。 提高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据了解,《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100多户,参保人数达到5.8万人。 “在生育保险基金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决定从2009年3月1日起,调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解释,新的标准将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需求。 据了解,此次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在女职工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和计划医疗手术的待遇上提高了支付标准;另一方面是增加了生育并发症的支付范围,共有14种。 以在三级医院就诊为例,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以前的标准是支付1200元,现在提高到1500元;难产,支付标准从1400元提高到2100元;宫外孕则从2400元提高到3100元;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从200元提高到250元等。 新增14种生育并发症 “在并发症方面,增加了14种,分别是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少、羊水过多、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加上以前的13种并发症,目前共有27种。 据悉,生育保险是以企业的名义参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希望所有单位都积极参与进来,保障职工的权利。(丁靳) 编辑:媛媛【出处:中金在线20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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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亳州解决用工单位不落实住房公积金问题 0
    亳州解决用工单位不落实住房公积金问题 日前,亳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解决用工单位借各种理由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 《意见》规定,各用人单位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并为在职职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据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修改完善原劳动合同文本,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正式写入新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的同时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标志着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在“五险”基础上又添“一金”,形成“五险一金”,有效扩大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意见》同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既维护了就业者合法权益又减轻企业负担。 《意见》明确,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意见》强调,对本区域内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2400余家,缴存职工近13万人。《意见》的出台,对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发挥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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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自由职业住房公积金 0
    扬州自由职业住房公积金 扬州出台扶持就业创业新政策,明确建立自由职业者、小微企业创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平台。 扬州明确,今后将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完善劳动用工服务机制,支持劳动者多元化就业。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者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提取使用权益,享受比商业贷款低得多的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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