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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社保交缴费明细网上查询,上海社保缴费年限查询 0
    上海社保交缴费明细网上查询,上海社保缴费年限查询 上海社保个人账户查询 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帐情况,或使用个人密码查询自己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便于你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点击进入上海公共服务平台 如果你没有成功查询到自己的上海社保查询个人账户,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需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养老信息、协保信息,请到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2、如需查询失业保险信息,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失保窗口)联系; 3、如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请到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 4、上海劳动保障网“12333在线”咨询; 上海社保查询说明 1、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 2、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 3、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 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 4、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上海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劳保咨询:12333 (外地拨打请加区号:02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 电话:86-21- 咨询、投诉:12333 邮编:200051 13*_b46cu723dk*11z9a412333sh.gov.cn 想要查询、更改个人社保信息?上上海社会保险网,即可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城保业务申报、镇保业务申报、城保核定表打印、镇保核定保打印、城保单位信息综合查询等业务办理。 上海社会保险网:http://www.12333sh.gov.cn/wsbs/wsbg/index.jsp 上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规则 参加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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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五证合一新政实施 社保纳入数据共享 0
    上海市五证合一新政实施 社保纳入数据共享 据《劳动报》报道,10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由“三证合一”改革升级为“五证合一”。从国庆长假过后新政施行已超一周,记者昨从沪上多个区县了解到,“三证合一”升级“五证合一”后证照内容基本不变,在原先工商、税务、质监等三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新增统计、社保两个部门的数据共享。截至目前,上海共新添新设企业8238户,而沪上多区县的窗口数据显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数据平稳提升,证照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办出。 新流程:一窗受理电子抄送五部门 避免信息孤岛,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记者在位于秣陵路上的新静安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注意到,随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的办证流程采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数据推送、信息共享”的模式,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企业无需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材料,登记流程更加便捷高效。 据《劳动报》报道,10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由“三证合一”改革升级为“五证合一”。从国庆长假过后新政施行已超一周,记者昨从沪上多个区县了解到,“三证合一”升级“五证合一”后证照内容基本不变,在原先工商、税务、质监等三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新增统计、社保两个部门的数据共享。截至目前,上海共新添新设企业8238户,而沪上多区县的窗口数据显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数据平稳提升,证照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办出。 新流程:一窗受理电子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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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上海退休人员加工资消息,上海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 0
    2017年上海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年上海退休金计算方法,2017年上海退休人员加工资消息,上海退休金新政策2017,2017年上海社保退休金待遇怎么算。 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  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男 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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