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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报销比例,社保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
1. 社保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是没有报销上线要求的,发生工伤产生了多少医药费,社保局都会报销工伤用药范围的金额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不一样,商业保险有理赔限额,工伤保险是国家推出的,单位必须交的,费用也是不需要个人承担的,理赔也是由社保局拨款,没有上线。
2.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怎么算
一、住院报销比例
1. 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 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 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 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 5%。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1、一级医院两百元;
2、二级医院伍佰元;
3、三级医院八百元;
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由于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三、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以及乙类慢性病。
1、甲类慢性病患者因病导致的满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补偿85%。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 A 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报销再增加10%。
2、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三百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因病导致的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可补偿八成,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可以比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高。
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依据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进行起付线的计算。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按照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四、医保报销最高限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对参保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部分进行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有需要的话,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调整的。
综上所述,社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其住院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级别的不同而不同,起付线也不同,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25 万元。
3. 社保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1、关节镜手术报销比例六成到七成。
2、一般来讲,我们做一个膝关节镜手术,大概下来需要七八千块钱到一万多块钱这样的费用。如果在第一级的医院的费用会更低,工商局给各级的医疗单位定价是完全不一样的。三级甲等医院的和一级医院的收费,收费的级别是不同的,这是国家所额定的。
3、有关报销比例问题就是医保政策问题,在各地各省各市之间都是有明显差别的。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地方能报销的比例高一点,经济条件差的报销比例就低一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有不同,还有在投保的时候和缴纳的费用是不一样的,所以享受到的比例是不同的。
4、从报销比例上来讲,就说,如果说以广州医保为例子,大概一个关节镜下来,患者大概能够掏两成到三成,其他的六成到七成政府都医保报销了,所以这个政策还是不错的。但是至于其他地区的一些报销政策,这里就不太清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局。
4. 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当然给报销,只有确定是五险,医保可以报销医疗费,如果造成了伤残还可以赔偿工伤保险。
有工伤报销,工伤保险不存在报销比例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均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领取。
5. 职工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6. 社保工伤险报销比例
如果你买的是社保中的工伤,那么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险中的一个险种,所以不存在哪个比哪个报销比例高的问题,因为属于同一个险种。
如果你买的是商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这个就要看你买的保额的高低了。
一般情况下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所以商业保险的报销比例应该比五险报销比例低
7. 社保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天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申请工伤认定没有次数限制的,同一名员工如果一年内多次发生工伤的,可以多次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工伤没有所谓的次数限制,但是如果一个职工频繁换工作并且每到新的工作环境短时间内便出现工伤,可能会涉及故意自伤骗取工伤待遇的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8. 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以北京为例,工伤住院是不能走医保报销的。首先申报工伤,然后将住院医疗费发票(必须是原件)交到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交到社保工伤部门报销。如果5W以内,估计需要3个多月才能报下来,如果超过5W,估计需要半年才能报下来。医保范围内的100%报销。【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9. 工伤保险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范围的,原则上由自己或者所在单位承担。
没有报销比例一说。
10. 工伤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比例,按照理论上说,是按照100%报销,只是因为个别的医药或者检查,不属于报销范围,一般来说,凡是工伤保险不报销的,由单位承担了,个人是不花钱的,毕竟是工伤,不能让职工个人出钱,医疗保险根据年龄,职业,职工的状态不一样,报销比例不一样,退休的,在职的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在80%以上,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更少些,一般在6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