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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外来务工社保查询,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
1.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之后,不想缴纳了,里面的社保费用是不会退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可以退个人部分。
2. 宁波市外来务工险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账户过渡事项
根据宁波社保部门的意见,要求在8月25日前将所有的外来务工险养老账户做好转保补缴工作,限期未来转保补缴的,将全部以2:1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因此,有外来务工险账户的人员有以下三种方案可择其一:
1、 外来务工险补缴为低标准养老保险:按当时缴费基数的8%补缴,也就是网友所说的每月70元左右的补缴标准;
2、将外来务工险和其他的低标准养老保险全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下限×22%进行补差;
3、 外来务工险不补缴,按2:1折算成低标准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部分,统筹部分没算上,现在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的,包涵了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是现行标准与当时已缴部分的补差。
无论是按月缴纳还是目前:企业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浙劳社老(2006)142号]规定计发。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4. 宁波外来务工险怎样退休
不可以。
1、如果企业把你当外来劳务工的缴费比例来参保,同样是企业承担大部分,你承担小部分呀(外来务工险是400的话,我个人只要出100 企业出300 )。
2、你不是宁波城镇户籍居民,你不能在当地申请社保自缴费,只能通过就业单位参保缴纳社保。
3、如果你未缴满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又不愿意补缴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帐户全部金额和利息。
5.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怎么交
1、如果企业把你当外来劳务工的缴费比例来参保,同样是企业承担大部分,你承担小部分呀(外来务工险是400的话,我个人只要出100 企业出300 )。
2、你不是宁波城镇户籍居民,你不能在当地申请社保自缴费,只能通过就业单位参保缴纳社保。
3、如果你未缴满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又不愿意补缴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帐户全部金额和利息。
6.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账户过渡
宁波人有两个火车站的梦想即将成为现实。
记者从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得到消息,宁波火车东站将在今年9月正式启用,同时沪甬(跨杭州湾)铁路已经浙江省发改委同意列入“十二五”规划开工项目。
宁波火车东站位于东方商务中心南侧,规划福明路以西,桑田路以东,兴宁路以南,临近中兴路、环城南路等主干线。车站规模4台10线,其中预留1条到发线及基本站台,预留进出站地道各1座,永久站房面积3950平方米,临时站房约6000平方米。
火车东站原先的定位是临时过渡车站,但是,从宁波铁路发展考虑,经过争取,铁道部改变原来的设计方案,新方案中,火车东站的定位是永临结合车站,特别是站房将按照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要求,一步到位建设成永久车站。改建后的火车东站规模与现在的火车南站相当。
目前火车东站站房设计已完成变更,铁路红线内拆迁全部完成,配套工程拆迁基本完成,正在抓紧施工,预计7月底具备使用功能,周边水电、公共交通灯配套设施完善后,9月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届时,宁波人就不需要再挤到经常堵车的火车南站坐火车了,尤其对于住在宁波城东片区的市民来说,不用再横穿整个宁波。
7. 宁波外来务工险转基本养老保险
转是不可以的啦。 自从实施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之后,外来务工人员都应该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原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也要转做外来务工保险。 外来务工保险,务工人员无需缴纳保险费。 如果要离开宁波市就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
8.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社保
在工作地享受社保相关险种的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工作地缴纳社保 ,其相应险种的待遇也可以在工作享受,比如医疗,工伤,计划生育等等,出险时可以就地享受。
而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所在地政策确定,比如在宁波工作累积缴纳社保十年以上的,到龄后总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在宁波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领社保待遇。当事人在义乌也是一样的。
9. 宁波市外来务工险养老保险
是2016年5月1日起取消的。
2011年5月1日起 个人承担8%
2013年5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统一变更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减轻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缴费负担,实现顺利平稳过渡,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3年过渡,过渡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外来务工人员统一按正常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10. 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个人账户保留、转移和退还: 1、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变动用人单位的,由新用人单位持参保人员身份证、《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续接手续,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不同统筹区域之间变动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凭身份证、《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并转移。 3、如果外来务工人员暂时离开宁波去其它城市工作,以后仍会回到宁波,可以申请将在宁波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保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后回宁波工作,继续缴费时,可以将前后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加计算。 4、如果外来务工人员离开宁波去其它城市工作,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在宁波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到继续工作的其它城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前、后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累加计算。转移时需要提供《养老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书》和对方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联系函,联系函上需要注明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 5、如果外来务工人员离开宁波返回老家,符合规定的也可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时需携带《养老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手册(或就业证)以及以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要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社保即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