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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个人社保怎么注册,肇庆办理社保卡
1. 肇庆办理社保卡
佛山的保险在肇庆不能直接报销,你可以办理医保转移。这样以后看病就能直接报销。
在肇庆住院就需要事先在佛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在肇庆的医院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在医院进行实时结算,如果没有事先在佛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肇庆住院就必须要事先垫付住院费再回佛山办理报销;但是如果离开佛山以后,重新再肇庆缴纳社保,相当于在肇庆办理的是临时社保关系。只要在肇庆缴纳社保,就可以申请在肇庆办理社保卡,这样在肇庆使用当地的社保卡就比较方便了。
2. 肇庆办理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使用支付宝可以直接在网上激活社保卡,具体方法如下:
1、打开“支付宝”图标,进入“支付宝”界面,“首页”里选择点击“更多”选项;
2、进入“更多”界面,点击“城市服务”选项;
3、进入“城市服务”界面,点击“社保”选项;
4、进入“社保”界面,点击“智慧人社”选项;
5、进入“智慧人社”界面,点击“社保卡”选项;
6、进入社保卡”界面,点击“社保卡激活”选项;
7、最后根据相关提示,输入相应的信息,点击提交,会出现社保卡已经激活的提示,点击“确认”即可成功激活社保卡。
3. 肇庆办理社保卡要多久
肇庆医保与社保不同,社保交够了15年,到了退休年龄且办理了退休就可领退休金,交超过15年,交的年限越长退休领得越多;如果医保只交15年退休后享受不了免费医疗的,肇庆地区想在退休后能享受免费医疗保险,医保必须买够20年或20年以上。
4. 肇庆办理社保卡在哪里办
不能。因为佛山市跟肇庆市属于跨地区,广东省暂时没有可以同省社保,只能回去当地处理,所以不可以异地办理社保卡。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跨地区办理社保卡的,要回去工作的地方或者购买社保的区域里的银行办理的,否则,当地不能认定你的社保缴费记录。
5. 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电话
个人养老保险查询
1、第一次查询时请输入参保身份证号码,参保姓名完成注册。
2、查询时请输入参保者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查询。
3、由于各地数据汇总有延迟,因此查询以当地社保机构窗口为准.
肇庆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肇庆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58)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6. 肇庆医保卡怎么办理
医保卡,可用来支付买药住院等医疗花销刚办了医保卡都会有一个初始密码一般会设置为个86个16个6或者身份证后6位等通常发放卡片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各地的初始密码会有区别。刚办了医保卡都会有一个初始密码一般会设置为个86个16个6或者身份证后6位等通常发放卡片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各地的初始密码会有区别。
2、最权威最准确的查询途径是拨打社保查询电话:12333查询。
3、建议收到医保卡后修改初始密码由于医保卡初始密码过于简单而且是统一的初始密码
7. 肇庆办理社保卡,两个月没到
办理转移,参保者个人只需两步: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8. 肇庆办理社保卡去哪里
可以。
关于社保异地使用,需了解以下几点情况:
1. 若异地办理就医结算,需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就诊医院属可以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
2.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符合相关条件,即属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异地转诊人员两种方可;
3. 有些省份允许省内异地就医使用,即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在相关门诊或药店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备案审批。
9. 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怎么办理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携带本人银行卡或者存在、身份证、户口本(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到当地社区(村委会)申请办理,经有关部门逐级审批通过以后,即可发放到老人的银行卡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高龄老人去世以后,需要办理停发手续。所需材料为:高龄老人补(津)贴火化证或死亡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
10. 肇庆办理社保卡流程
先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