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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大病,农村社保大病救助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31 15:29:50


1.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1、门诊大病单独设立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2、结算方式:尿毒症透析治疗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器官移植治疗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特约药店记帐管理。

病种患者的其他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也纳入记帐管理: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放疗、化疗短期住院费用、门诊静脉化疗、介入治疗的费用及静脉化疗期间配合治疗的费用,均按住院结算,纳入医院住院总量指标管理;

门诊放疗及非静脉化疗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

其他门诊治疗的费用(含上述患者其他报销管理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仍实行个人垫付费用,医疗年度期满或累计超过3000元

2. 农村医疗大病救助

一、新农合大病救助金去哪里申请?

新农合的大病救助金是有严格的要求,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二、新农合大病救助金如何申请?

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登记。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

3、调查。社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评议。社区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

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要求写明具体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

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社区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7、审批。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

8、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

综上,关于新农合大病救助金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农民朋友想要通过领取大病救助金来实现治疗疾病的目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3. 农村医保大病救助

一、每个地方的农保政策不同,农保五保户报销政策: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出100元即可,(随便住,但只能使用农合药品目录以内的药物及一般检查);

二级甲等医院(一般县市一级医院)是75%,农合药品目录以外的药物费用及一些特殊检查费用要自负,需要五证齐全(身份证、五保证、户口本、农合证、乡镇卫生院的转诊证明);

三级甲等医院(省、地市级医院)报销比例好像只有15%同样需要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并在当地农合局审批后报销。

二、农村五保户的医药费报销手续:

现阶段新农合五保户住院是凭五保供养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医疗证报销的,无需其他手续

一般情况下,各地医疗救助的范围大致相当,有些地方明确规定,持有本地(市)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领取证的农村居民,凡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负担医疗费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均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

总体而言,基本范围大致包括:

一是本地(市)户口,

二是农村户口,

三是医疗救助对象。

但在执行过程中,各地也有自己的详细规定,如,有些地方政府规定,因患重病大病而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扣除合作医疗补助的部分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仍然过高的;未参加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难以承担而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对部分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尿毒症等突发性大病因住院费用过高而无钱治疗的救助,可实行医前、医中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每个患者每年只享受救助一次。还有些地方规定,救助对象患下列疾病的,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伴并发症;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脊髓疾病引起的肢体瘫痪;重度以上烧伤、脑出血后遗症、急性重症脑炎或中晚期慢性重性肝炎、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的、因自然灾害造成意外创伤、经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需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

4. 社保的大病救助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相应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是怎样的?

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设立:

1、45岁以下(含45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划入个人账户。

2、46岁以上(含46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5%划入个人账户。

3、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人领取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

5.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多少钱

农村大病救助对象和标准的政策是:

(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

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

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

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三)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时间。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6.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能报多少

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范围

根据国家最新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村医保想衔接,在这个基础上,参保人如果患有大病医疗保险划定的病种,由城镇居民医保、新农村医保报销后需要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提供保障,具体的金额数目及比例有地方政府确定。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20类重大疾病,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及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救助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7.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救助

1、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

4、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

5、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可到乡镇民政办详细咨询办理医疗救助事宜。医疗救助随时申请,按季度审批,经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社会化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存折上。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

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8. 2017农村大病医保救助政策

农村大病救助对象和标准的政策是:

(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

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

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

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三)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时间。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9.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0.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政策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第一种:城乡低保户;

第二种:政府部门照顾的一些孤残儿童;

第三种: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第四种:因为得病了之后,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要低的贫困家庭。这些人在患病之后,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医疗费用票据、报销结算原件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的复印件;

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

5、收入证明;

6、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属于以下情形: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1. 农村社保大病救助怎么报

一、单位办理的社保里有这项啊,不用单独办理。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申请流程有三步、一般需准备材料有四种具体如下:

二、大病医保办理资料主要有: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以及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3、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

三、办理流程: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政策)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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