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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小学学区划片方案,西安小学学区划分网上报名时间20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17-11-29 19:18:32


2018年西安小学学区划片方案,西安小学学区划分网上报名时间2018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义务教育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多年来,西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始终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学区划分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

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每年5月前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学区划分由各区县教育局教育科(基教科)牵头。2017年学区划分将于5月由各区县教育局在部门网站或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或可电话咨询各区县教育局基教科。
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依照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截至目前,西安市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区县教育局将在今日12时,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高新区和曲江新区通过雁塔区教育局官网公布),沣东新城教育局通过沣东新城管委会官网公布。

公办小学按学区入学 公办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据悉,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规定,由区县教育部门做好区域内学生入学派位,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学区划分保证无盲区、无死角,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辖区适龄儿童就学有讲究

本区县户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户籍,需回本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四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实施“四证审核”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子女居住地学区入学

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注册入学。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当地政府要求,完成义务教育入学任务。省及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西安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现在,就和小编一起看看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政策、西安高陵区小学划片政策。
2016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划片)政策调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切实维护良好的入学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在依法治教的轨道上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按法政精神和要求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
(二)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施行,将义务教育纳入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各级各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
(三)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2015年,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则,由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区域内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派位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落实。教育局根据人口分布情况,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学校规模、走读半径等因素,依街道、路段、入住门牌号、村落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方案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现象的治理工作,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划分学区要按照班额部颁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把控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
(二)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1.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县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县户籍,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直属小学和初中由教育局直接派位。若直属小学学位已满,教育局直接派位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凡不符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15]27号)文件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高陵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四证”齐全,学校可直接安排就学,若学位不足,直属小学和初中由教育局协调派位,其余各小学由所在中心校协调派位。
3.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要切实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其按时入学。
4.开发区、新建小区落户业主子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中心校协调安排学位,要切实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5.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收费政策。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局将把“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方案,同时要建立健全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区域教育秩序。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加强入学工作监督检查。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入学工作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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