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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和浩特小升初入学流程,呼和浩特小升初政策20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17-10-09 10:59:11


2018年呼和浩特小升初入学流程,呼和浩特小升初政策2018
   备受人们关注的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仍将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

  “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5日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可采取电脑派位、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民办初中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5日,市四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对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5月1日—16日,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报名,2016年5月17日—25日完成录取工作。

  市区公办初中分班结果7月3日前公布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市区公办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6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各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此外,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愿望,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招生政策

  1.市区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

  2.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市区小学入学工作

  1.报名对象

  (1)凡年满6周岁也就是在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凡年满6周岁、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方式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6年5月4日—6月3日。

  3.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三)市区初中招生工作

  1.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

  市四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在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统一时间实施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入学。

  电脑派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1)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首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到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初中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

  (2)有关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学校录取等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定另行通知。

  2016年中考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招生政策

  1.2016年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 2016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3.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体质测试必测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及男女生立定跳远。2016年通过社会监督,选用机器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测项目为男生掷实心球,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4.2016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市土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市土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

  5.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今年,呼市一中、二中、六中、十四中、十八中、土中、铁一中和师大附中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结业学生实行“分招”。市区初中学校都享有“分招”计划名额,“分招”计划名额由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分配。

  (二)录取方式

  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具体分为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

  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相关事项

1.严禁各公办初中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更不准跨区跨片招生。禁止学校以任何考试、考查等变通方式录取学生,更不得委托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及社会机构代为招生。各公办初中学校在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即2015年7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分班结果,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并将班主任和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

2.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在此期间,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呼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内教基字〔2014〕63号)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呼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教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招收“择校生”;

4.继续执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呼教发〔2004〕14号)文件的精神,依法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从2016年开始,逐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电脑派位升学工作;

5.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派督查组全程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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