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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报销
事项名称 |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报销(试行) |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
事项分类 |
面向个人 | ||||||||||||
法定依据 |
《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 ||||||||||||
办理条件 |
参保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工作手续后在试点地区就医,发生的属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
法定期限 |
1、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医疗机构: 4个小时之内完成报销结算 | ||||||||||||
申报材料 |
1、试点医院结算申办材料: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并填写“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申请登记表”。 | ||||||||||||
相关表格 |
《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申请登记表》 | ||||||||||||
办理流程 |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报销流程图.jpg 1、向医院、社保经办机构申办转外就医报备:在社保卡有效状态下,按原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工作的相关规定程序先行报备。
4、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城市和医院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地受理报销将由试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国其它地区推广,进展状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 ||||||||||||
办理机关 |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责任部门 |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科及各区社保中心 | ||||||||||||
办理地址 |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11-12号窗口 | ||||||||||||
办公时间 |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联系电话 |
12333 | ||||||||||||
监督电话 |
(监察室)、(人事科) | ||||||||||||
在线咨询投诉 |
http://www.xmhrss.gov.cn/12333/zxzx/ | ||||||||||||
备注 |
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