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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桐庐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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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到相应的点进行缴费,截止时间至2015年12月20日。逾期缴费者,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参保对象
1.我县户籍,未参加我县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非我县户籍,在桐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和父母一方参加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期限计算至2015年12月底)的学龄前儿童(此类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到社险办开具证明后,方可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
3.在我县的寺院佛教人士。
筹资标准
桐庐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300元,乡镇(街道)配套100元/人,县级及以上财政补助700元/人。
缴费方式
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缴费;
城南及桐君街道社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到所辖社区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缴费。2015年未在桐君、城南街道社区缴费,现在在上述两街道社区的人员,请先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手续,第二天再到农村合作银行缴费。
报销比例
哪些人员可以免缴?
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低保证》、《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 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农户及县政府确定的免缴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免缴人员的参保申报,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统一申报,具体名单由各免缴对象认定部门提供。
参保对象
1.我县户籍,未参加我县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非我县户籍,在桐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和父母一方参加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期限计算至2015年12月底)的学龄前儿童(此类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到社险办开具证明后,方可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
3.在我县的寺院佛教人士。
筹资标准
桐庐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300元,乡镇(街道)配套100元/人,县级及以上财政补助700元/人。
缴费方式
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缴费;
城南及桐君街道社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到所辖社区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缴费。2015年未在桐君、城南街道社区缴费,现在在上述两街道社区的人员,请先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手续,第二天再到农村合作银行缴费。
报销比例
哪些人员可以免缴?
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低保证》、《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 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农户及县政府确定的免缴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免缴人员的参保申报,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统一申报,具体名单由各免缴对象认定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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