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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保个人服务网页,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4-22 09:54:57


1.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可以在手机支付宝查自己首次缴纳社保时间。

步骤如下:

1、手机开机,在手机桌面打开 支付宝;

2、登录进入后,在支付宝首页,点击 市民中心;

3、在市民中心页面,点击 社保;

4、在社保页面,点击 社保查询;

5、在我要查页面,点击 个人权益单;

6、在我的权益单页面,就可以看到首次缴纳社保的时间。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2.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官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各类企业,未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三条征缴范围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基、费率,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列支,缴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分别纳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社会保险事务。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领导责任,协调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机制,通过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财政预算补助、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社会筹集等措施,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

  第八条 征缴社会保险费和经办社会保险业务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拨付,不得从社会保险费中支取。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九条 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费申报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相关信息与缴费单位建立缴费关系。

  缴费单位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改制的,社会保险关系不变;缴费单位应当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时,应当到税务机关结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再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前款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缴费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或者转移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十日内办结。

  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就业的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给予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或者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申报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实际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在征缴过程中发现缴费单位申报不实的,应当及时将缴费单位实际的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重新核定。缴费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计算的数额,先行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鼓励自由职业者等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续保的,可以采用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和定期缴费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一)未依法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不设置账簿的;

  (三)账簿账目混乱、原始凭证残缺不全,难以计算的;

  (四)拒不提供财务、劳动分配资料或者销毁账簿、凭证的;

  (五)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据与实际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征求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七条 缴费单位因解散、破产、撤销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偿还所欠的职工工资、职工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在分立、合并、被兼并时,应当到税务机关结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确继续缴纳的责任,并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得不征、少征、漏征;在征收税费过程中发现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的缴费单位,应当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征收社会保险费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缴费凭证。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做好个人账户的记录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和失业保险缴费清单,反映缴费个人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保存缴费和支付记录资料,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税务机关每年应当向缴费单位发送一次缴费清单。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互联网络和信息共享制度,为缴费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3. 江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南京的景区有统一的预约平台。

目前江苏省统一开发了苏心游——江苏旅游总入口,可以在此平台进行各大景区的购票预约。

需要购票的景区可以通过不同景区的公众号、官方网站、官方购票平台进行预约购票,也可以通过不同的ota网站进行购票。

4.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下载

【平台入口】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苏州人社的同类功能将全部转移至“江苏智慧人社"APP。

  请大家提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苏智慧人社”APP,以免出现部分功能无法使用的情况。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注册方式来了!

  @所有人,这份个人网上注册登录指南请收好!

  【个人网上注册登录指南】

  应用下载

  应用商城搜索、扫码下载二选一

  用户注册

  手机注册、网页注册二选一

  用户登陆

  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手机动态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江苏政务登录、支付宝登录六选一

  找回密码

  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码二选一

  用户申诉

  证件号码被占用、移动电话被占用、亲情号解绑三种情

5. 江苏省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用账号登录之后,显示图片页面,按照图片查询服务--表格下载,然后你看你是要打印社保证明还是社保缴费明细。选择时间--下载--保存就可以了

6.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官网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7. 江苏省社保网站首页

1、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申报时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账号及密码登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自行进行缴费申报并在网上办税系统自行扣缴社保费。

2、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在申报期内持《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纸质申报)或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到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业务窗口办理社保费缴费申报。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格式自行带U盘到地税机关拷贝。

3、简易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社保费的缴费单位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每月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期内进行社保费批量扣费。(提示:每月15日前必须保持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如因余额不足造成逾期未缴社保费,缴费人需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缴纳,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8.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登录

社保明细查询方式:

(一)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首页,根据个人社保号查询个人社保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

(二)进入“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大厅”,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社保的每月缴交明细,缴费年限,什么单位,个人交了多少,单位交了多少,并且明细表可打印。注册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电脑号、手机号。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首页,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用身份证号查询社保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的数据没有深圳劳动保障网查的全。

(四)拨打12333(拨打指南) ,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

(五)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个人缴费明细。

(六)少儿医保可以在网上查询,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查询页面。

9. 江苏社会保险服务个人服务网站

一家人怎么共用医保卡?

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和家人共用,也就是家庭成员共济,但每张医保卡最多只能绑定5个家人。 而且,这个家人仅限我们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以及其他的亲戚都是不在范围内的。

1、首先需要用户设立一个医保共济账户,然后将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转入至医保共济账户,

2、将该医保共济账户绑定家庭其他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这样家人在买药的时候还是会直接刷自己的医保卡账户进行付款,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就会要使用到医保公积金账户的资金。

3、打开您所在地区的社保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便民服务”,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登录自己的医保账号后点击“参保信息修改”,再点击“医保账户家庭绑定”即可。

4、、在电脑上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点击“医疗业务办理”,再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中输入个人信息提交保存即可。

10. 江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答:1.本人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

3.申请通过,工作人员会在《劳动手册》记录本次申请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你每个月15号左右可以去银行领取失业补助进。

如果申请不通过,他们会告诉你原因。

11. 江苏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直属事业单位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5/1/27/art_77526_904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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