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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能减免税吗,补缴税款可以享受减免政策么
1. 补缴税款可以享受减免政策么
2020公司社保减免后单位不需要补交的。由于疫情影响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经济负担,减轻企业生产成本出台多种政策,像电费优惠,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银行货款利率优惠和到期只付利息续贷等等政策。减免企业社保只是其中一种,不会让单位补交的
2. 补缴社保可以抵税吗
2021年可以补交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24号,你可以在1月~12月份这12个月里,随便什么时候,只要把2020年的养老保险补交完成就可以了,没有规定非要在1月份抵扣,你也可以在2月份或者是12月份扣除,但是2020年的社保绝对不允许超过12月24号,如果超过了12月24号,那么你的这个2020年的养老保险,就算是跨年度了,就再也不允许补交了。
3. 社保补缴能减免税吗怎么办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要求,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资格将于2021年3月起进行复核。
经复核,对于未按规定享受减半或免征政策的参保单位(包括在减免政策执行期间新设参保单位),多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将予以退费;对于不符合享受减半或免征政策资格的参保单位,已减免的单位缴费部分将予以补收。
参保单位在接到需调整减免资格的函告后,应于次月按照函告要求接收退费或补缴差额,参保单位未在次月按时足额补缴的,自第三个月起纳入正常欠费管理并收取滞纳金。
4. 社保免税如何扣减
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5. 减免的社保交所得税吗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贷: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
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然抵减即可;
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 申报注意事项
【线上预申报服务】
1.关注各地方社保微信公众号;
2.【填写申请企业信息按提示】(填写单位名称,参保所在分中心,准确联系方式以及社保登记码)—【选择电话回访时间】 —【确认提交】;
3.社保经办机构会在申报提交成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留电话联系并确认延长社保缴费原因。
6. 今年补交社保有减免优惠政策吗
1、人员范围
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补缴及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3、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养老金领取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7. 补缴社保享受减免吗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明确,参保单位办理2020年2月至12月阶段性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补缴业务时,如参保单位符合2020年本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条件的,仍可享受对应的减免政策。对于2020年度纳入欠费管理的参保单位,在2021年3月25日前补缴2020年1月至12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的,在按规定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同时,不会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今年3月起,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要求,本市启动了对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资格的复核工作,对确需调整的企业按政策予以退费或补收。参保单位在接到需调整减免资格的函告后,应按照函告要求,于次月接收退费或补缴差额。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单位如未在次月按时足额补缴社保费用,自第三个月起将被纳入欠费管理并收取滞纳金。
同时,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参保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等,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公众号自愿申请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
此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间,本市有关社会保险经办通知、通告中内容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8. 社保税费减免
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所以可以继续享受。
9. 补缴社保 补税吗?
补缴税款,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漏缴或少缴税款而令其补缴税款的行为。由于造成漏缴或少缴税款的原因很多,所以对补税的措施也不尽相同。
到期补缴税款,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长期届满应该补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