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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缴纳比例 天津医保如何避免重复参保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19 13:47:09


天津医保如何避免重复参保? 为有效避免我市重复参保的情况,除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及其他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补助的困难群众外,应按以下原则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一)原则上已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中止职工医保参保关系的当年或次年参加居民医保,并可在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中止当月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集中缴费期内,已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并再次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含补缴部分),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时同步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并在12月31日前及时办理居民医保退费手续。 (三)已参加年度居民医保再次申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时应同时暂停居民医保参保。职工医保有等待期的,可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四)同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各自方案计算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各级经办机构要利用中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的实时核对功能,及时查询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并联合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完善参保缴费服务,减少重复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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