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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海南省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9 13:51:17


海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月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计算如下:(1)怀孕7个月以上生育或者引产的,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增加半个月;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就增加半个月。 (2)终止妊娠超过3个月不满7个月的,按1个半月计算。 (3)终止妊娠不满3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4)女员工进行输卵管结扎。按一个月计算。 进行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雇员有权享受半个月的产妇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妇女生育满3个月(难产满4个月)或计划生育手术满1个月后,生产时用人单位的特约代理人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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