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比例

岳阳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岳阳医疗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9 13:47:09


第八条医疗救助应当坚持量力而行,根据筹资情况、个人自身范围内医疗费用、患病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标准,分类分级确定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标准。 第九条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包括:受助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自付费用。依法纳入我国医疗保险范围的罕见病医疗费用负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维持诊疗所必需的医疗费用、罕见病专用药品费用)。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1)在非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或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保健、整形等方面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医疗事故等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保险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二类救助对象(不含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城乡居民集中医疗保险缴费期间,对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同等补偿,个人只需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其应当支付的部分;城乡居民集中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结束后,各类新增困难人员不纳入当年参保缴费补助范围。 第十一条住院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累计住院属于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符合救助标准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将按比例获得自费医疗费用。各类救助对象的免赔额标准、救助比例和年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如下:(1)第一类救助对象:无免赔额线,90%救助,年救助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 (2)第二类救助对象:年度免赔额标准为1500元,提供70%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支付限额为7万元; (3)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免赔额标准为7500元,提供50%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支付限额为5万元; (四)对符合退休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对同类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给予救助; (5)调整医疗救助免赔额标准。 第十二条门诊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患有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和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严重疾病,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较高,达到救助标准以上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1)特殊疾病门诊救助。根据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对医保目录内费用患者年度自付金额进行比例补贴:第一类救助对象无免赔额线,按9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支付限额为7200元;二级救助对象的免赔额线为1000元,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年最高救助支付限额为4000元。 (2)重疾门诊医疗救助。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年度住院限额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www.at31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