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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居民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4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98年11月执行):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注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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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山成为广东省新农保试点县之一 2
     连山是广东省14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目前,该县新农保参保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群众的参保热情高涨。 截至8月下旬,该县参保人数已达23,752人,累计发放待遇499万元。为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该县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新农保各项工作有序向前推进。 落实组织,加强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研讨督导机制,把新农保工作列入县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导。 各镇由党政一把手挂帅负责开展工作。实行挂点包镇责任制。县劳动保障局、社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包镇,狠抓落实。 明确责任,实施奖励。他们成立了关系协调及督办、信息管理及运用、业务指导及培训、财务规划及基金监督、宣传和联络5个专责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新农保扩面工作列入各镇及相关单位一把手考核目标任务中。 对完成参保扩面任务的镇给予3万元奖励经费;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人给予50元奖励经费。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他们召开各级、各类别的新农保动员部署会,积极发动参保。他们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做到一户一套。组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宣传。 把参保任务分解到镇、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身上,带头参保,动员亲朋参保。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介和横额、标语、墙报、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定期开展各种规模的现场咨询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解释政策,解决疑问。举办享受新农保待遇发放仪式,公布享受待遇人员名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参保的实惠。 出台政策,优惠群众。对重度残疾、五保户及孤寡老人,由县财政为其缴交最低档次金额的养老保险费;由各镇足额出资为在职村干部参保;对累计任职满10年的村干部,卸任后其投保未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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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将实行“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新模式 13
     广东将实行“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方式筹集农村社保资金。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了《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在全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广东将按照2007年广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一定比例设定参保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从低到高设每月20~240元/人8个档次,供参保人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村集体或其他经济实体,可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 《意见》规定,参保人按规定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部分。基础养老金和老年津贴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2007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该文件明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将采取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即政府补助、集体补贴、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全额积累。 相比之下,新出台的《意见》在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全积累个人账户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基础养老金部分。其最大的不同在于政府对农民缴纳和领取养老金的两个环节都进行了补助,改变了原来只补“入口”的模式。这样既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和提高养老待遇,又有利于减轻财政当期负担和避免资金沉淀。 对此,广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李金亮教授认为,养老保险覆盖城乡是改变城乡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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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社保普惠百姓 人民幸福指数攀升 10
     现代化的港口、宏大的机场、车流如织的高速公路、贴地飞行的高铁……在广东,日新月异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着经济发展,助力“幸福广东”。而人们也许没有留意到,这几年广东人发现社保越来越贴身了。在鳞次栉比的大厦间,在高速运转的工厂里,在朗朗书声的校园内,在千家万户的灯火中,社保像一张巨大的安全网,渗透在“幸福广东”的点滴生活中。 曾经的单位福利,如今的“随身权益” 劳动者幸福底气足 曾几何时,“单位”就是福利代名词:退休金靠单位,患病报销靠单位。一旦“单位”效益不好,保障就可能泡汤;没有“单位”,福利就更不要指望了。许多人不敢轻言跳槽,许多人愁眉不展,难言幸福。 近年广东推进社保建设一个突出成效,就是加快构建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保障体系:只要按规定参保,不管在哪个单位工作,不管本地人外来工,将来养老、医疗可以无忧。不仅如此,失业有失业保险金 ,发生工伤有工伤保险,职工生育有生育保险。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22万、1604万、4885万、2642万和1990万,较五年前增加了84.2%、41.9%、326%、64.6%和87.6%。 如今在广东,以前“单位”才有的保障变成劳动者的“随身权益”,后顾之忧越来越少,“幸福广东”的底气自然越来越足。 老人、孩子、农民……广东社保普惠 百姓 人民幸福指数攀升 劳动者的基本保障有了着落,老年人、小孩、农民怎么样?对这一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幸福感的大事,广东同样没有忘记。这几年,广东建立完善多项普惠性的社保制度,并将其化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全民医保”的全面启动,值得大书一笔。近年广东将青少年、城市无业人员、老年居民纳入医保,且全部享受到财政补贴,个人低水平缴费获得了较高水平的保障。如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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