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报销标准2017,2017年广州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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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2016年最新广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览 根据广州市最新基本医保报销规定,2016广州医保报销范围分为以下情况。
个人医疗帐户支付范围:
1、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2、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等基本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买非处方药的费用;
4、国家、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门诊特定项目报销范围:
1、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及其期间的辅助治疗;
4、患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透析治疗;
5、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肾移植治疗手术后,继续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
6、患血友病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治疗。
广州医保报销比例不是统一不变的,而是根据参保人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3类:城镇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外来工医保、广州城镇居民医保等。不同的参保情况对应不同的报销比例,以下是详细介绍:
1.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住院待遇标准
不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 500 350
二级医院 1000 700
三级医院 2000 1400
这里的起付点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部分,起付点以下的金额,由个人负担,超过部分才会按报销比例报销。
住院医疗费用双方分担比例一览表
医院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医院 90% 10% 93% 7%
二级医院 85% 15% 89.5% 10.5%
三级医院 80% 20% 86% 14%
2.参加外来工医保享受待遇标准
符合规定条件,参保单位成功办理了登记并缴费,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如患病需要就医,即可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住院等统筹支付待遇:
住院医疗总费用计算
住院总医疗费用
自费费用 基本医疗费用
超过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起付线 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个人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医院 250元 一级医院 28% 一级医院 72%
二级医院 500元 二级医院 32% 二级医院 68%
三级医院 1000元 三级医院 36% 三级医院 64%
个人应负担费用 统筹基金负担费用
实际的报销金额=(住院总费用—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3.参加广州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标准
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2009居民医保年度相应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2010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所调整,以下表为准:
参保
人群 住院起付标准 首次参保的共付段住院及
门诊特定项目基金支付比例 普通门(急)诊待遇
待遇范围 待遇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一级医院150元
二级医院300元
三级医院600元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75%
三级医院65% 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非从业居民 一级医院500元
二级医院1000元
三级医院2000元 一级医院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无普通门(急)诊待遇
老年
居民 一级医院350元
二级医院700元
三级医院1400元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月。
以李先生的情况为例,如果医保项目11000元,自费项目800元。
那么在一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11000-500)X90%=9450元。
个人负担部分:(11000-9450)+800=2350元。
在二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11000-1000)X85%=8500元。
个人负担部分:(11000-8500)+800=3300元。
在三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11000-2000)X80%=7200元。
个人负担部分:(11000-7200)+800=4600元。
李先生选择的中山一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按这个费用情况,将会比在一级医院多花2250元左右。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的情况与附近医院的情况,合理选择就医的医院,在一、二级医院就医可以大大降低您自负的费用。
广州医保报销额提至13.6万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自缴费水平不变,居民医保每年的最高报销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3.6万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印发《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提高参保人住院、门特、门慢和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以上项目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提高到3倍,即升至13.6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按照此前报销标准,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即80374元。《通知》则进一步减轻参保人负担,将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同期社平工资的3倍。
2009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最高报销限额该怎么算?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标准公布之前,最高限额标准的计算仍以2008年度3780元/月的工资水平为准,即3780x12x3=136080元,较上年度标准高出5万多元。“2009年度工资标准公布后,参保人的待遇水平也将相应提高。”张学文表示,目前广州居民医保的住院总体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3%,调整后将提高到58%,而门诊病人的报销水平也有望从58%提高到65%。http://
此外,《通知》将符合规定的生育期内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纳入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今后,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生育期内所发生的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也可报销。
财政缴费标准提高百元
“最高报销限额提高,个人缴费会不会提高?”得知年保险限额有涨,海珠区参保人刘女士担心个人缴费标准有变化。张学文表示,按照《通知》要求,新社保年度内,不仅个人缴费不会增高,政府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各级政府资助标准还有大幅提高。
据悉,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上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政府同期资助100元。而7月1日后,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政府资助标准由100元/人·年提高到200元/人·年,个人缴费保持不变,他们一年也是最高可报销13.6万元。张学文表示,提高该人群的财政资助标准,是为逐步扩大居民医保范围和提高待遇水平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他透露,目前广州居民医保参保人有约210万人,资助标准提高后,财政支出每年将增加1.4亿元。
消除学生参保空档期
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相对应,2009年居民医保年度现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张学文解释说,此项调整消除了参保学生的保障空档期。也就是说,办理了200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的学生,其社保年度延长了7月和8月两个月的时间。调整还会影响到一些新参保人员,即在今年5月或6月参保的居民,其2010年社保年度享受待遇的时间会提前两个月,即为2010年7月至次年的8月31日止。
考虑到所有在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均为每年的9月份,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因此,《通知》规定,在11月3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从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在校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