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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从新密转郑州流程,社保转入郑州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29 09:49:08


1. 社保转入郑州

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

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两份表格;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

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

4、第二份需要盖在给你买社保的那个公司的公章;

5、印一份身份证,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你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2. 社保转入郑州流程

1.

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让原单位到社保给你拿到回执(原单位出面办理,社保出具),把回执交与新单位即可,否则新单位给你投不进保。

2.

首先到郑州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咨询,能否接受你转入,然后在考虑转出,以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3.

也可以在新单位入职前咨询人事中心

3. 郑州社保怎么转

若现在是单位缴纳的社保,想从单位转为灵活就业人人员缴纳社保。须确认单位为您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后,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劳资人员持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您的《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等资料至社保局办理人员报减手续。在没有到新单位就业之前,便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

4. 社保转入郑州需要什么手续

转移是要分情况的。

1、如果你不是跨统筹(跨省)转移,那么就不需要接收函和转移个人账户,有的地方只需要打介绍信或上了金宝的就直接做转出标志就可以了。你最好先咨询一下接收地的社保。

2、如果是跨统筹转移,才需要你接收地社保的接收函,而不是单位的接收证明,需要转出地转移你的个人账户和打印转移介绍信。,然后等个人账户到账后,你拿着介绍信去接收地办理,把缴费记录合起来。

5. 社保转入郑州怎么办理

有关社保的转移总结如下。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6. 河南省社保转郑州市社保怎么转

1.你先到郑州也就原来的公司里面找行政部,出具离职证明,问清社保编号及地址,带上这些资料及身份证,到新乡所在的社保中心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带上郑州这边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资料到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7. 郑州市社保转省社保

根据人社部统一规定,目前转移社保的流程是:

1,先到原就业地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现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之后,再向本地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到本地来。1-3个月办结,办结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

8. 郑州外地社保转入

具体流程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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