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南京失业金领取流程
【导读】南京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单位先在你离职后7天内向社保局申请失业备案,单位办理完离职后60天内,本人拿身份证、离职证明、社保卡到户籍地的社保局办理,如果是外地户籍,就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
南京失业金领取流程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南京失业金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d、《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6年1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上限由1630元上调至1770元,月增加140元。
最高标准:1770元/月
最低标准:910元/月
注:2016年1月1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2015年底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不做调整,仍按原标准计发。
南京失业金领取怎么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南京失业金网上申请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后,进入“智慧人社”页面,点击“失业金申领”专栏进行申请。
第二步后台自动调取缴费起止时间、视同年限、本次应领取月数等信息。对核定年限无异议的,点击“确定”,个人申领完成。
温馨提示:
1、申领情况审核无异后,失业保险待遇将于申领次月的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2、如社保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与本人实际不符的,请先行至各区、街道市民卡办理网点修改,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3、申请人可在审核后查询是否申领成功的信息,但在“我的南京”APP申请后提示未通过的,请向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南京失业金领取地点
相关问答
【问】南京的失业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一个月一个月的发放
【答】一个月一个月的发放。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固定日期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问】南京失业金几号到账
【答】一般是每月15号到18号发,南京失业金发放的年限是按照你本人缴纳社会统筹的年限来定,一般缴纳一年发放2个月失业金,最多可以发放24个月。
【问】南京失业金如何停止
【答】南京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灵活就业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超出法定劳动年龄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7.入学、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移居境外的;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