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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允许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5-12-08 20:17:56


"> 昨日,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以下简称《规定》)。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孙素改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新规最大变化就是简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缴满3个月,无房职工租房就可提公积金;未婚子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全款买90平米以内首套房可多次提取;支付物业费也可提取公积金了,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补充修订条款11月1日已落地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惠及本地买房、异地置业、租房、交物业费、大修房屋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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