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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工/居民门诊急诊抢救死亡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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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职工/居民 门诊急诊抢救死亡费用报销
申报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加盖急诊章),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诊断证明,急诊抢救记录,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经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费用。
办结时间
即时受理报送材料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郑政办(2008)45号
职工/居民 门诊急诊抢救死亡费用报销
申报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加盖急诊章),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诊断证明,急诊抢救记录,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经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费用。
办结时间
即时受理报送材料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郑政办(200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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