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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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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异地安置医药审核
申报材料
门诊:门诊处方、门诊病历、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住院: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每月5日前报送材料,当月18-20日予以报销。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急诊、转院医药审核
申报材料
急诊门诊:门诊处方、门诊病历、急诊证明/急诊章/抢救证明、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急诊住院:急诊证明/急诊章/抢救证明、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转院: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离休干部转诊转院申请表;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每月5日前报送材料,当月18-20日予以报销。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审核
申报材料
《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审核表》
受理条件
㈠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㈡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家庭病床建立标准;
㈢离休干部符合家庭病床申报标准。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离休干部外出探亲带药
申报材料
《离休干部外出探亲带药审核表》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异地安置医药审核
申报材料
门诊:门诊处方、门诊病历、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住院: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每月5日前报送材料,当月18-20日予以报销。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急诊、转院医药审核
申报材料
急诊门诊:门诊处方、门诊病历、急诊证明/急诊章/抢救证明、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急诊住院:急诊证明/急诊章/抢救证明、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转院: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复印件、结算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离休干部转诊转院申请表;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每月5日前报送材料,当月18-20日予以报销。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审核
申报材料
《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审核表》
受理条件
㈠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㈡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家庭病床建立标准;
㈢离休干部符合家庭病床申报标准。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㈠关于转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自收自支、差补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办[2004]24号)
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老[2011]119号)
办理事项
离休干部外出探亲带药
申报材料
《离休干部外出探亲带药审核表》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正常参保。
办结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西46号窗口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市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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