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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门诊血透治疗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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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门诊血透治疗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2015年7月1日之后办理的门诊血透治疗,门诊血透医疗费用不计起付标准。
问: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答:门诊血透以3个月为一个治疗期,治疗期满后(死亡除外),参保人员与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
问:门诊血透参保人员同时患有门诊特殊疾病其它病种的,其它病种如何办理?
答:办理门诊血透的参保人员,同时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其它病种的,其它病种的认定、方案申请、治疗和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不变。
问:门诊血透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有权举报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参保人员违规行为,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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