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息列表关闭 | 展开
-
2022-2023年通化陪产假需要什么证明,陪产假国家最新规定
0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英文(Paternity Leave)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黑龙江省陪...[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吉林陪产假需要什么证明,陪产假国家最新规定
0
-吉林陪产假最新规定:自3月30日起实施 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即陪产假15天。详见《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实施最新消息
0
我市(东莞市)生育保险新政从去年12月1日实施至今已“满月”了。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一个月来生育保险基金共支付待遇413万元。其中,产前检查现场结算4889人次,住院分娩现场结算982人次。 市社保局表示,随着...[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北京全面二孩新政取消晚婚晚育假
0
北京如何实施“全面二孩”:今年起将取消晚婚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的奖励产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北京总和生育率升至1.6 此前,2月,北京市曾实...[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广东不再鼓励晚育取消晚婚晚育假产假增加30天
0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法规、决定和决议草案。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表决,最后以55票赞成票获全票通过。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资...[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最新西藏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解读
0
社会保障一直是大家关注的民生话题、热点话题。29日上午,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自治区人社厅副巡视员次仁卓嘎就我区新的《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新的生育政策取消了户籍...[阅读全文]
-
2022-2023年天津自已买社保多少钱一个月(个人)
0
2022-2023年天津自已买社保多少钱一个月(个人) 天津社保基数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3930 20331 0.16 ...[阅读全文]
-
2022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0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注意你的工资将发生这些变化 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阅读全文]
-
2022年天津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0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该市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此次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预计将惠及2.2万名困难应届毕业生。 此次补贴涉及的院校范围...[阅读全文]
-
2022年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
0
摘要: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 ...[阅读全文]
-
2022年天津市关于规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供养亲属范围参照原劳动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有关...[阅读全文]
-
2022年门诊大额医疗费补助
0
门诊大额医疗费补助 门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市财政补贴构成。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门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市财政按照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给予补贴。 门诊大额医疗费补...[阅读全文]
-
2022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适用范围
0
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阅读全文]
-
2022年单位以现金支付给我社会保险费可以吗?
0
社会保险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阅读全文]
-
2022年天津市关于调整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核定缴费
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