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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保报销标准2017,2017年南昌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0 10:05:03  学窍知识网


南昌医保报销手续,2017年南昌个体工商户医保报销比例,2017南昌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南昌医保如何报销?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合理医疗,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近日,南昌出台《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办法,2013年实际报销比例标准暂定为70%。

  精神病类住院医疗费按床日付费

  根据管理办法,通过预算管理实行的在总量控制下的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支付管理办法。其中,精神病类住院医疗费用主要采用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艾滋病、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主要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

  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诊治能力不得为参保患者办理转院

  据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或让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职工患者提前出院,不得为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诊治能力的参保职工患者办理转院。对不符合入院指征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以及无特殊原因将本院有条件、有能力诊治的参保职工患者推转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经查实后,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按比例随机抽查住院病例,审核属违规的医疗费用,按违规的医疗费用的三倍予以处罚。

  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标准暂定为70%

  根据该管理办法,实际报销比例反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去除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无法控制的起付标准和高额限价体内置放材料最高限额以上自费部分金额、床位费超标自费部分金额后的政策待遇水平。

    实际报销比例由《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约定,2013年实际报销比例标准暂定为70%,各参保职工患者出院结算时,其住院实际报销比例须达到该标准。参保职工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未达标准的,差额部分在该定点医疗机构本年度决算总额中扣除。 http://
今年起,南昌市启动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改革。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南昌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出台,以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参保职工住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
  按新规,南昌将通过预算管理实行的在总量控制下的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采用按病种分值付费的范围,包括除按床日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支付方式外,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实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住院统筹费用)的支付。
  其中,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有精神病类住院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有艾滋病、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
机构等级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
  什么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的支付方式是根据病种分值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以及相关的服务质量的配套考核系数,计算得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当期拨付额,以此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费用进行分配和结算的医保付费方法。
  其中,病种分值的确定,以基准病种的分值为标准确定。基准病种为在上年度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病例中选择一种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病种。基准病种分值由该病种全市该等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均次住院统筹费用确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的确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定,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分值权重系数。原则上,等级系数按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确定。
今年实际报销比例标准暂定70%
  新规实行后,参保职工患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是多少?记者了解到,实际报销比例反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去除医保服务管理中无法控制的起付标准和高额限价体内置放材料最高限额以上自费部分金额、床位费超标自费部分金额后的政策待遇水平。
  计算方法为:实际报销比例=实际报销金额÷(医疗费用总金额-起付标准-高额限价体内置放材料最高限额以上自费部分金额-床位费超标自费部分金额)。
  实际报销比例由《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约定。2013年实际报销比例标准暂定为70%,各参保职工患者出院结算时,其住院实际报销比例须达到该标准。
  据记者了解,参保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未达标准的,差额部分在该定点医疗机构本年度决算总额中扣除。
不符合出院条件不得提前出院
  参保职工办理入院前因该入院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诊疗与转入住院的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定点医疗机构未将其纳入住院费用的,参保职工可凭缴费发票和相关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住院政策规定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无故推诿参保职工患者或拒刷卡造成零星报销的,该参保职工零星报销费用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决算总额中扣除。
  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的出入院指征,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或让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职工患者提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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