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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社保证明在哪里开,成都高新社保证明在哪里开的
1. 成都高新社保证明在哪里开的
个人社保或单位社保均可
依据我市当前限购政策,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对以个人名义(无单位)在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保24月以上的,由购房人提供充分证明其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记录等),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审认定。
2. 成都 社保证明
微信搜索“警快办”服务号,点击进入左下角“警快办”进入平台,注册并登录平台。
进入“川渝公安通办”专区,选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过“实人认证”后,选择四川省户籍,即可跳转至四川省“微户政”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页面,根据页面要求提交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3. 成都个人社保证明在哪里开
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养老、医疗保险 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退保审批表,表格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所需资料有1、死亡证明书;2、养老保险手册;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 成都高新社保局在哪里
成都市的社保现在分为,成都市社保、金牛区、高新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天府新区。
单位参保单位是哪个区,就属于哪个区,没有顺序的说法。
如果你的单位是以前的老企业,一直都是买的成都市社保(营门社保局购买),没有划分下一级行政区。就要看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属于哪里,默认就就是那个区的。
5. 成都高新社保证明在哪里开的呢
个体户执照在辖区工商所办理,不清楚地址的话,可以电话工商分局-工商所咨询。
办照流程:
1. 核名,为防止重名要多准备一些名称。
2. 递交资料,个体户需要提交投资人身份证明,注册地址证明,经营范围,个人相片一寸2张。
3. 注册资金和经营年限是自己填写的。
要注意的是有些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如食品、烟草、生产加工等。
6. 成都高新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是一样的
高新区分南区和西区。南区就是高新区最早的地盘,也就是从武侯区划出来的(芳草街、肖家河、石羊场、桂溪街道办,今年6月双流中和镇和华阳街道部分地区又划归高新区),也可以看作是老高新区。 高新西区是郫县自己搞的(就郫县合作、犀浦、团结等镇),后来成都市看到搞的不错,就收归市上了,归高新区管理,称为高新西区。
现在成都高新区辖辖芳草街、肖家河、石羊场、桂溪、合作、中和6街道加华阳街道辖区会龙村、观东村、红松村、石河村、蒲草村共5个村。
7. 成都市社保证明在哪里开
1.市人社局官网打印。
例如属地如果在成都,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个人社保网上经办(或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登录→社保证明打印→证明打印
2.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通过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社保基层网点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刷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登录后打印。
3.手机APP打印。
还是以成都为例,关注“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天府市民云”APP,保存社保证明后打印。
8. 成都市高新区办理社保的地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午提供延时服务:12:00-13:00。周六延时服务:9:00-17:00。
中心是集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劳动用工手续办理、人事调转、人事代理、毕业生就业指导、职称评审、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事外包、人才派遣、高端人才猎头等服务功能于一身的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9. 成都社保参保证明在哪里开
为新生儿办理医保需要的材料:户口本以及复印件(首先宝宝要先落户,到社区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宝宝的那一页。身份证及复印件,一般办理医保需要本人身份证,因为是新生儿,所以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10. 成都高新区公司社保开户哪里办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在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XX市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