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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保报销比例大病,四川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15 10:09:18


1. 四川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1年四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怎么报销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2. 四川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根据重庆的医保政策报销,比如重庆居民医保在三甲医院报百分之三十,那么四川的居民医保也这样。住院的时候要打电话给当地医保局备案。

3. 四川社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四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4. 四川省医保卡住院报销比例

四川医保外省异地报销比例按文件规定办理。 一般起征费3000元以上88%,3000-5000元90%,5000-10000元92%,10000元以上95%至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 药物,70%用于特殊检查和治疗。

住院的,报销异地医保的报当地医保局备案。 出院时,凭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时间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明到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如果申请人不能来,也可以代办非本地医疗保险的报销。外省医院应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5. 四川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特殊医用材料费支付标准

1、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单价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按100%纳入;

(2)单价在1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80%纳入,20%自付;

(3)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70%纳入,30%自付;

(4)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纳入,40%自付。

6. 四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1年四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怎么报销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特殊医用材料费支付标准

1、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单价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按100%纳入;

(2)单价在1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80%纳入,20%自付;

(3)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70%纳入,30%自付;

(4)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纳入,40%自付。

7. 四川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成都职工医保在泸州可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

异地医保的报销比例与本地是相同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①急诊不用在当地报备。②非急诊的必须报备。同时,异地就医待报销的药品品类、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能不能报销,需要视就医的城市当地报销范围而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哈。

8. 四川省医保 报销比例

成都新生儿办医保报销去参保中心,新生儿医保主要报销以下三类费用。

一是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二是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三是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所有参保新生儿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实行持卡就医,即时核销医疗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就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9. 四川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答: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四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5、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①、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②、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6、特殊医用材料费支付标准

       ①、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a、单价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按100%纳入;

       b、单价在1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80%纳入,20%自付;

       c、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70%纳入,30%自付;

       d、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纳入,40%自付。

10. 四川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3、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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