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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社保,南京社保基数
1. 2016年南京社保基数
江苏省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与去年7602元相比提高了4.9%;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6862元/月,与去年6445元相比提高了4.5%。
2. 2013年南京社保基数
南京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678元,下限为2200元,单位根据申报的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医疗保险单位缴9%,个人缴2%;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工伤保险单位缴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0.8%,个人不缴费。
3. 2017南京社保基数
《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没有固定的个人工资参考标准,南京市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最低标准为673.6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
4. 2016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市统计局昨日发布了2016年南京人口状况综述报告,截至2016年底,南京常住人口827万,户籍人口662.79万。今年的人口统计有个明显的变化,主城区人口在减少,老五县人口在显著增加。尤其是江宁区,常住人口即将超越长期占据榜首的鼓楼区。
江宁浦口成人口迁入最大区
根据最新的统计,2016年底,南京全市常住人口827万,其中主城六区447.67万人。主城六区以占全市12%的国土面积,聚集了全市54.1%的人口。老五县的面积占全市88%,人口只占45.9%。鼓楼区依然是南京常住人口最多的区,为124.94万人,人口最少的区为高淳区43.04万人。鼓楼区每平方公里2.34万人,仍是南京人口密度最大的区,高淳区每平方公里只有405人,人口密度在南京最少。
虽说南京常住人口从2011年的810.91万增长到了827万,净增16.09万人。但是5年来,城市人口变化呈现出了中心城区逐年递减,周边城区逐年递增趋势。与2011年相比,南京六城区的人口占比下降了1%。其中,鼓楼区5年时间常住人口少了3.34万人,户籍人口少了3.17万户,常住人口减少最多,户籍人口减少量仅次于玄武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浦口区、江宁区因为城市的发展,人口增速逐年加快,江宁区121.57万人已经逼近鼓楼区。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老五县人口5年净增15.16万人,仅浦口和江宁两区就增加了10万多人。从户口迁入情况看,两区也是户籍人口增长最多的区,浦口5年新增8.65万户,江宁新增8.56万户。而六合、溧水、高淳撤县设区,三区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也在缓慢增长,六合区人口94.48万人,已逼近百万。
去年出生率近10年最高
除了各区人口的分布变化,南京户籍人口增长也有新变化。2016年全市出生人口8.03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2.21,2016年的出生率达到了近10年的高点,自然增长率也明显提高。
2016年,南京户籍总人口662.79万人,比2015年增加9.39万人,增长1.44%。“十三五”开局之年,户籍人口的增长有所回暖,其中自然增加4.3万人,机械增加(净迁入)5.03万人。
800多万人超八成是城里人
根据2016年人口抽样变动调查数据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为827万人,居住在城镇人口为678.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2%;居住在农村人口为148.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8%;城镇化率达82%,比2015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一。
人口抚养负担加重
2016年南京市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达到87.34万人、648.9万人和90.7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0.56%、78.46%和10.98%。人口总抚养比为27.45%,比2015年上升1.03个百分点,人口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
常住人口年龄结构与2015年相比,少儿人口增加3.32万人,比重上升0.36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增加2.68万人,比重上升0.28个百分点。按照目前的人口发展态势和“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逐步显现,今后几年少儿人口比重会保持在相对稳定的较高水平。
伴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持续上升,南京市劳动适龄人口总量在2011年达到最多659.8万人,近两年已下降到648.9万人以下,并呈逐年减少态势。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就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南京市去年已经达到了
5. 南京市2017年社保基数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市本级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
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794元。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1054元,下限不得低于1794元。
二、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分四档:第一档为11054元;第二档为3375元;第三档为2025元;第四档为1794元。 上述参保人员中,除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可以在上述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其他人员可选除第三、四档外的其他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1794元。
6.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2011年南京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1974元;五项保险:养老单位缴纳20%,为358.8元,个人8%,143.52元;医疗保险单位缴9%,161.46元,个人2%,35.88元;失业保险单位缴2%,35.88元,个人1%,17.94元;生育保险单位缴0.8%,14.35元,个人不用交;工伤保险单位缴0.5-1.2%,个人不交。另外再加大病保险10元个人交。用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就可以算出来了。
7. 2016年南京社保基数表
2019年徐州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6842月/月,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368元/月。
因此2019年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可根据职工本人2018年月工资标准确定,但是不能高于16842元,也不能低于3368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是在3368-16842元之间选择合适的档次进行缴费。
徐州市2019年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8. 2016年南京社保基数是多少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缴纳比例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江苏五险一金缴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对企业来说缴费基数是企业上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对个人来说,缴费基数一般就是个人的月工资。支付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并不是统一的,需根据当地规定执行。江苏的社保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9. 南京市历年社保基数
1、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定额缴费,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上限为2735.6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
(2)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4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生育保险8元。
(3)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9元。
2、南京企业职工2012-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上限为13678元,下限为1973元。
10. 2016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南京退休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南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按以上公式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金一次性结算,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养老金领取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
11. 南京市2015年社保基数
南京2015年7月开始最低缴费基数2628元个人缴费比例为10.05%+10元,每月交285.9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31.8%,每月交83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