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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办社保卡在怎么办,杭州萧山的社保卡怎样领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02 08:42:41


1. 杭州萧山的社保卡怎样领取

杭州市民卡办理要多久

  ·网上申领审核通过后,市民卡(社保卡)制作周期约为一个月(节假日顺延),请于一个月后,致电“96225”热线或登陆网站“市民卡发放查询”查询卡制作情况。

  · 市民卡制卡完成后,请持本人身份证至提交网上申领时所选择的领卡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杭州市民卡办理特别说明

  1、服务地区:目前网上申领暂时只面向符合杭州主城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申领条件的人员。

  2、申领条件:

  · 户籍要求:杭州主城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户籍人员;

2. 杭州社保卡在哪领取

现在杭州已经没有社保卡了。

原来社保卡的功能由杭州市民卡兼容。外地来杭州工作者可以在缴纳杭州社保满一个月到杭州各市民卡服务点或者市民中心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市民卡并开通医保功能。

杭州本地社保已经实现全网联通。离职后,只要前单位停保,新单位就可以继续参保。

杭州医保享受需要两样东西:

一个是上面说的市民卡;

一个是杭州市医保证历本。

医保局会给企业初次参保员工发一个。这个东西无论是否在原领取企业都可继续使用,用完或者丢失到杭州市医保中心换领(中河中路247号)。

领过一次的员工,企业无法再次领取,只能由其本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换领或者遗失补办。

3. 萧山区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市民卡发放对象是16周岁以上,具有杭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

社保卡发放对象是在杭州有稳定工作并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杭人员。

符合市民卡申领的市民: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市民卡中心大厅、各营业厅、服务点办理申领手续。代理时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符合社保卡申领的市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市民卡中心大厅、各营业厅办理申领手续。代为申领的还需要带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地址:清泰街509号富春大厦一楼(佑圣观路与清泰街交叉口,老花中城大酒店对面)

4. 杭州萧山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社保卡可以领取。用不了。。杭州分主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上城下城,滨江区,江干区)再是余杭区,萧山区。是分开的

5. 杭州萧山医保卡怎么领取

应当携带户口簿、孩子的一张一寸近照等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发放少儿医保卡。办理流程1、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萧山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萧山区医保经办机构.

6. 萧山社保卡怎么领取

社保中心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萧山区社保中心具体地址如下: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地址:萧然南路373号劳动保障大楼萧山区人民政府办事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然南路373号劳动保障大楼旁附近公交站:萧山人民医院 - 公交站215米途经公交车: 407路 408路 655路 659路 704路705路 730路萧山体育馆 - 公交站250米途经公交车: 407路 408路 413路 415路内环703路 704路 705路 707路 719路 723路 729路730b 730路 730区间高桥(萧山区) - 公交站269米途经公交车: 711路高桥菜场 - 公交站401米途经公交车: 426路 711路

7. 萧山在哪里领社保卡

答:萧山社保卡办理地点是,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 萧山社保卡办理

一搬7天可以拿证

1.办理合法稳定居住证,从提交申请开始计算,大概需要7工作日;

2.办理合法稳定就业,从提交申请开始计算,大概需要7工作日;

3.办理连续就读居住证,从提交申请开始计算,大概需要7工作日

在浙江办理居住证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

9. 杭州萧山社保卡去哪里办理

当然可以了,萧山也是属于杭州,更换第三代社保卡也是一样的,你可以就近去能够办理社保卡的银行,比如杭州银行,工商银行等等!

10. 杭州萧山的社保卡怎样领取补贴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4日

萧山独生子女家庭参保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特制定《杭州市萧山区独生子女家庭参保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为萧山区户籍并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提供经济补助。

第二条 享受对象

(一)第一类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2、1973年以来未违法多生子女,或没有在有子女的情况下非法收养,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具有本区户籍,且自2018年1月1日(含)至申请当年均具有本区户籍,中间无户籍迁移(区外)记录;

4、领取养老金情况,符合以下任一社保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萧山区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市级(杭州市)的统筹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萧山区社保有累计120个月以上的养老缴费记录;

(3)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享受市级(杭州市)的统筹区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在本区征地农转非人员;

(4)在本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5、未享受过萧山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相关补助。

(二)第二类对象

已享受萧山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相关补助,但补助金未达到4800元的。

本条款所称「子女」,是指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现存子女数包括本人现存的生育子女(含送养、寄养、离婚判随前配偶的子女)、现存的收养(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子女和现存的继子女。再婚时一方随带未成年子女(不满十八周岁)的确定为继子女。

第三条 下列人员不属于申请对象

(一)已享受政府出资计划生育参保的,或已享受萧山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相关补助累计达到4800元的;

(二)正在享受特扶、奖扶的;

(三)未婚单亲收养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在下一次发放参保补贴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一)死亡的;

(二)再生育或收养的;

(三)户口迁出本区的;

(四)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

第五条 兑现方式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人员,分以下三种方式兑现:

(一) 第一类对象,经本人申请、村社受理、镇街初审、区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960元,分五年实施,共计发放4800元参保补贴。

(二) 凡符合本政策第一类对象,且出生年月在1958年1月1日(含)-1959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经本人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4800元。

(三) 第二类对象,2017年及以前已享受萧山区独生子女家庭参保优惠政策的,且补助金不足4800元的,一次性补足。

第六条 资金来源与管理

(一)参保补贴政策所需的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区财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二)参保补贴政策补助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三)对在申报、审批、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手段骗取补助的,追缴其非法所得外,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实施细则在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要求,按上级政策执行,如遇政策明确规定的各项条件中出现缺失情况,导致政策执行受阻,则该政策不予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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