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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分娩可以报销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10:03:06


    

  问:武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分娩可以享受生育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吗?

  答:符合条件就可享受,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3、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备注: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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