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武汉这五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
据介绍,《社会保险法》中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相关的规定十分抽象,不好执行,全国各省的做法也不相同。
2017年养老金上调通知
加征滞纳金或积累额
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对补缴数额按日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对补缴数额按日加征万分之二的积累额,积累额由个人承担。加征的滞纳金或积累额总额超过补缴数额1倍的,按照不超过补缴数额征收。
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加征滞纳金;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应缴而未缴之日起开始加征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加征积累额;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可缴而未缴之日起开始加征积累额。
《办法》引入了滞纳金程序。过去,对用人单位不履行参保缴费义务没有必要的震慑手段与处罚措施,催生了一批长期欠费大户。启动滞纳金程序后,任何单位、任何人不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都要纳入滞纳金征收范围。
适用五类人
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
①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