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二手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辽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二手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贷款条件
购买二手房组合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2.在省直中心新开户缴存人,须在省直中心连续、按月缴存满六个月,即具备贷款资格;在其他中心新开户的共同申请人,须在其他中心连续、按月缴存满六个月,即具备贷款资格。
3.新转入的缴存人将公积金余额转入省直中心的,需提供在原单位近六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即具备贷款资格;新转入其他中心的共同申请人将公积金余额转入其他中心的,需提供在原单位近六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即具备贷款资格。
4.办理存量房贷款,须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交易过户后的3个月内申请贷款。
设定依据
《辽宁省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额度
在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二手房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额度为贷款总额度减去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且根据客户的收入情况、收入来源、首付比例,结合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
备注:公积金贷款加二手房组合贷款每月还款总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50%。
温馨提示 :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或贷记卡债务的,相应扣减还贷能力额度。
2.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内,贷款额度以万为单位取整数,万位以内四舍五入。
贷款期限与还款方式
二手房组合贷款的期限为1~24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即职工退休年龄延后5年;二手房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需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