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落实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下面就来看看成都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
关于发放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现将发放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
关于裁员率的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规定执行。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包括已由“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的违法失信企业。
三、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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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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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超过行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属于去产能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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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四、返还标准
参保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和受理
窗口申报
1.市本级参保企业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或住所所在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2.市本级参保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3.区县参保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参保地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具体经办流程由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制定。
网上申报
按照办理。
六、审核和拨付
市或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及时将企业申报资料录入系统,通过社保系统比对审核申报企业的参保情况、裁员率、补贴金额;
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每月按照周转金申请流程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补贴资金;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出纳入市社保局按月向市财政局提出的失业保险基金用款计划。市财政局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流程及时划拨补贴资金,市或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到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号。
根据国家政策,此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效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逾期不能受理。面临暂时困难但恢复有望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