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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取消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试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31 11:05:38  学窍知识网


绵阳取消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试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率先在全省开展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试点工作,切实为企业减费降负,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

据介绍,按照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管理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开发企业作阶段性担保的,须办妥房屋预抵押登记手续、缴纳个人贷款总额5%-10%的保证金后才能放款。改革试点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缴纳个人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预计试点期间每年将为企业减免阶段性担保保证金3000余万元。

试点工作先期由直属、涪城、游仙管理部在市政府确定的绿卡服务企业开发的合作项目中实施,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截至目前,已成功为首批两个市绿卡服务房地产企业8个项目发放贷款84笔共计3133.1万元,减免保证金160余万元。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断优化服务,把“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主动为企业降费减负,率先在全省开展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改革试点。

取消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既简化了贷款发放流程,减少了工作量,又为企业降低了用工成本,减少资金占用率,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让企业在降费减负中实实在在见到了“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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