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天津落户新政策(附积分对照表)
天津市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呢?哪些人可以在天津落户呢?天津实行积分落户政策,满足分值的外来户籍人员可在天津落户。此外,投靠配偶、子女等也可在天津落户。天津落户条件是什么?分值分别是多少?有什么落户政策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天津落户新政策
一、天津落户对象限制
1.投靠配偶:35周岁以上,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
2.投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户口均在津。
3.投靠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当地落户的,准予在津落户。
4.引进入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自己名下有房,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可在津落户。本科35周岁以下,已与我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5. 离(退)休人员: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准予在津落户。
6. 农投农结婚:外地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以及“两区三县”农业人口与其他13区农业人口结婚,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准予在津落户。
7.突出贡献:纳税金额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准许本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落户。
二、天津落户分值对照表
在天津落户,需要满足对应的分值。2017年天津落户分值相比于去年又有了新的调整,具体可对照下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说明 | 负责部门 | 备注 |
基 本 分 | 1 | 年龄 |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 36至45周岁(10分)。 | 市公安局 | ||
2 | 受教育程度 |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2.大专学历(30分);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20分)。 | 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临时办公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公司院内二楼),电话:。 凡学历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需认证,直接到窗口办理。 高中和中职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或中职毕业证明 | 市教委 | 只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 |
3 | 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 1.具有高级职称(50分); 2.具有中级职称(40分); 3.具有初级职称(20分); 4.高级技师(50分); 5.技师(40分); 6.高级工(30分); 7.中级工(15分); 8.初级工(5分)。 | 培训包项目每月开考,成绩于考试半个月后公布 最高分可积70分 | 市人力社保局 | 只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 |
4 | 社会保险 |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参加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 社会保险计分按照最后一次无中断累计工作计算,如累计工作6年,计积分72分 公积金积分额外加分 |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5 | 住房 |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的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登记、限制转让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 | 市国土房管局 | 多套住房不累加积分 | ||
导 向 分 | 6 | 职业 (工种) | 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 市人力社保局 | ||
7 | 落户地区 | 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县、宁河县、蓟县(10分);申请落户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5分)。(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不予加分) | 市公安局 | |||
附 加 分 | 8 | 纳税 | 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30分)。 | 市工商局等部门 (根据申请进行验资、验缴税) | 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 不累计加分。 | |
近3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20分)。 | 市地税局 | |||||
9 | 婚姻情况 |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10分)。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 |||
10 | 奖项和 荣誉称号 |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4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待遇(3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20分)(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为参加工作以后取得)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 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 (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均需政府或部委颁发、认定) | 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
| 只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 ||
11 | 工作年限 |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累计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10分)。其中:稳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 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 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 只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 |
12 | 退役军人 | 退役军人荣立三等功(5分);二等功(10分);一等功(20分)。 | 市人力社保局 | 只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 ||
负 积 分 | 13 | 守法诚信 | 积分期间违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30分,可分项累计减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1.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2.申领居住证或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 3.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减30分 持证人5年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消息记录的(包括虚假学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每次减30分;持证人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持证人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减30分 | 市公安局、市人社保局市、市教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 | 可分项累计减分 |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一、天津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 一、人力社保局材料(咨询电话:12333;市区:;滨海新区:) | ||||
| 单位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网上预约凭证 | 网上预约后自动生成,直接打印。 | 必备 | |
| 2 |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
| 3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必备 | ||
| 4 | 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 |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
| 5 | 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 | 用人单位登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选择“统计查询”项下的“查询申报明细”项目。截图并打印一份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申报明细,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时间截点以申报月份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截图的申报明细应选择证照号码、姓名、申报月份、申报起始日期、收入额五项内容,其他项目可略去。 | 必备 | |
| 6 | 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人需要申请落户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由人才服务机构预约申请,提交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 申请落户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必备 | |
| 申请人材料 | 7 | 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相当于大专)原件及复印件; | 需出示对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8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除封面,整本复印。 | 第8、9两项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只收取一本证书 | |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考试资格审核表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
| 9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除封面,整本复印。 | ||
| 《国家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 | 非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包括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填写,复核表在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加盖公章。 | |||
| 10 | 《岗位承诺书》、《岗位证明书》及实际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职业(工种)紧缺程度核定所需同材料,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实际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职业(工种)核定必备 | |
| 11 | 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获奖证书、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 | 同时提供相应的获奖表彰奖励的决定(通知)等文件的复印件。 | ||
| 12 |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社会保险部分)》–开发区附表 | 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需到开发区社险中心开具社保认定表——开发区附表。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滨海金融街东区E4AB座,电话:。 | ||
| 13 |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
| 14 | 积分申请表 |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
| 15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必备 | ||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职证明 |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处级以上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 |||
| 16 |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配偶需在本市就业并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 | ||
| 配偶在职证明 | 申请人配偶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公职人员,需在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在职证明》,由处级以上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 |||
| 17 | 《劳动合同》 | 申请人为女性管理岗位,年龄超过50周岁,需提交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女性50周岁以上管理岗必备 | |
| 18 | 个人信用报告(简版)原件 |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有效期30天。市区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电话:;滨海新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电话:。 | 必备(不提交本项,将减30分) | |
| 备注:单位材料按照序号1-6排序提交,申请人材料按照序号7-18排序提交。 | ||||
| 二、公安局材料(咨询电话:市区:;滨海新区:)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 有效期内 | 必备 | |
| 2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必备 | ||
| 3 |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核实预审表》 |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 | 必备(此表信息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且务必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 | |
| 4 |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 自有住房必备 | |
| 5 | (1)集体户口簿首页 | 复印件盖章;落户规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需人才进行预约和陪同办理 | 落规定集体户按说明准备,落户自有房产不用准备此项(必备)。在申报指南中规定了允许办理落户集体户口的人才名单。 | |
|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落户规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不需要提供 | |||
|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 落户规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不需要提供 | |||
| 6 | (1)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子女随迁落户必备 | ||
| (2)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7 | 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 申请人前往“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开具。地址:津沧高速公路津静收费站南侧。电话 | 有效期1个月 | |
| 三、民政局材料(咨询电话:;滨海新区:)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首页需有登记员手写签字,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 | 夫妻双方在津就业必备 | |
| 2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当地公安局证明 | ||
| 四、国土房管局材料(咨询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2 | (1)《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房本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办房本或开具当地公安局证明。 | 住房为本人所有,(据个人情况四选一) | |
| (2)《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天津市房地产登记薄查询证明,由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开具。 | |||
| (3)房管局备案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已缴纳契税取得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机打契税上不得有手写痕迹,如有去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加盖查询专用章 | |||
| (4)二手房住房房屋买卖协议及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
| 3 | (1)共有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 无共有产权证的婚后共有房产还需提供已缴纳契税取得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购房与配偶共有还需提供 | |
| (2)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 |||
|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的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 | |||
| 4 | 其他情况,双方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 所需材料详见网站国土房管局办理指南 | 购房与父母或子女共有 | |
| 五、教委材料(咨询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 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办公地点: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黄河道474号,电话: | ||
| 六、计生委材料(咨询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 必备 | ||
| 2 | 《积分入户申请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填写 | 必备 | |
| 3 | 现有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申请人须提供其合法生育审批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婚姻状况为“离异”和“再婚”的申请人,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 三胎以上必备 | ||
| 七、地税局材料(咨询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申请人为任职、受雇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完税证明凭身份证到各区县地税局打印。连续六年完税证明、近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10万元完税证明,截止期限为:上半年截止上年度12月,下半年截止本年度6月 | ||
| 八、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咨询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2 | 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需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还需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 |||
| 3 | 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需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还需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 |||
| 九、知识产权局材料 | ||||
| 申请人材料 |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 1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2 | 《办理天津市居住证专利积分申请表》 | 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填写 | ||
二、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积分申请表→申请人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后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用人单位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办理→积分服务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窗口(3日内)→用人单位于20个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取回相关材料→用人单位统一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6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6月)→用人单位到积分服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常住户口证明书》→申请人或用人单位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天津落户办理相关咨询
【问】我是15年毕业生(统招本科),在华明租的房子住。想办理人才落户,需要准备什么?要哪些资料?
【答】办理天津市人才引进户口,落户地是自己名下合法住房或能证明有亲属关系的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住房,或单位同意落户集体户口。租房不能办理人才引进。
【问】请问外地人员落户天津,如果孩子在高三前将户口迁过来,能否参加天津市高考?
【答】您好,请将孩子的户口迁至天津,即可在津参加高考,具体问题请咨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