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烈士子女补助标准、申请流程
国务院规定,对于烈士子女,应该每月发放补助,以保证起正常生活。那么烈士子女补助标准是多少?补助怎么申请呢?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烈士子女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烈士子女补助申请条件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烈士子女补助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备注 |
1 | 个人书面申请 | 原件 | 1份 | 必要 | |
2 | 烈士证明书 | 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必要 | |
3 | 身份证、户口簿 | 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必要 | |
4 | 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与烈士关系的证明 | 原件 | 1份 | 必要 | |
5 | 社保部门出具的未享受退休待遇证明 | 原件 | 1份 | 必要 | |
6 | 1寸彩色免冠照片 | 3张 | 必要 | ||
7 | 《山东省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 | 2份 | 必要 |
烈士子女补助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含59周岁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2、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与审核。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在《山东省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民政部门。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民政部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山东省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