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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上海市公积金缴存、转移、停缴手续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9 14:27:11  南京社保补缴


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明确了上海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缴存以及转移、停缴等相关手续规定。那么上海公积金账户怎么设立呢?公积金怎么缴存呢?怎么办理公积金转移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公积金账户怎么设立?

1. 单位账户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 职工账户设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每个职工在本市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办理账户合并。

3. 账户变更:单位账户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名称、地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应该在30日之内去管理部或者银行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

上海公积金怎么缴存?

1.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 单位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缴存时间: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4. 缴存上限: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5. 缴存下限:原则上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6. 缓交公积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濒临破产、已停产或者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单位和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二)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者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单位和职工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经济效益差或者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后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怎么转移?

1. 本地转移: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异地转移: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劳动关系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并已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海公积金怎么办理账户封存?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因合并、分立而终止、注销或者单位撤销、解散、破产,职工尚未重新就业的,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单位终止或者注销前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三)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其外省市所在单位尚未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单位应当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上海公积金怎么办理停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符合封存条件,但实际处于以下中断缴存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办理停缴手续:

(一)职工工作变动至新单位,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尚未转移的;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尚未办理提取手续的;

(三)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符合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停缴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及时办理账户封存、转出等手续,停缴期限到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符合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停缴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需继续停缴的,单位应当在停缴期限到期前重新提出停缴申请。未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审批未通过的,停缴期限到期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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