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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责任范围吗?意外险赔不赔?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6 15:16:52  东莞五险一金


走在街上的路边小摊时,不时飘过来阵阵香味,不断刺激着我们的味蕾。但是,由于路边小摊的卫生条件达不到,因此稍不留意就会引起食物中毒。那么,对于参保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来说由于由食物中毒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是否在保险公司意外险的责任范围之内呢?意外险赔不赔呢?

保险案例:

日前,王先生和几位同事在簋街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检查结果确诊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单位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门急症保险。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此次食物中毒因个人体质软弱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不是意外事故,拒绝理赔。

律师说法: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一位资深保险律师告诉记者,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案例中王先生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

专家观点:

那么,对于何种情况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呢?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如果食物中毒确属意外,则可以进行相应的索赔。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是较狭隘的,但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发生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而对于集体食物中毒,尤其是经媒体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

如去年上海虹口第三中心小学300多名师生出现中毒症状,并有200多人留院观察。该校师生都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校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派人员了解情况,证实了师生出现发热、腹部不适、腹泻等症状入院的事实真相,即做出为留院师生治疗先预付保险理赔金,以及为配合救治随用随付,提供全面服务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投保的是住院医疗费用保险的话,对于住院引起费用,不论是意外还是疾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付。如果集体中毒事件的团体投保了团体健康门急症保险的话,由中毒事件导致的门急症的费用在20元以上的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销80%。

当然,如果您没有投保(如部分工地上发生的食物中毒情况),您就只能向相应的负责人提请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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