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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5家保险公司 950万赔款 为何迟迟没有理赔?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06 15:13:21  东莞个人社保查询


人去世了,保险公司却不赔付,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近日,一位姓刘的女士就反映了这样一件事:今年2月份,自己的丈夫因溺水身亡,其生前购买的5家保险,有4家拒绝赔付。


5家保险公司 950万赔款 为何迟迟没有理赔?

事件始末:5份保险共有950万保险金

今年2月26日,刘女士丈夫开车离家后失去联系。27日,刘女士按人口失踪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直到5月13日,刘女士丈夫的遗体被当地派出所找到,致死其丈夫去世的原因是溺水窒息。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刘女士丈夫死于自己轿车的驾驶座上,身上系有安全带,车辆前部损坏严重,考虑是连车带人掉入河里,最后身亡。

刘女士称,丈夫经常需要开车出远门,在今年大年三十前后,丈夫刚从一起交通事故中逃过一劫。这之后,丈夫意识到需要为自己购买保险,随即便去购买了一份。早在去年,丈夫还因为目睹一些天灾人祸而集中购买过4份保险。这5份保险分别购于天安人寿、泰康人寿、信泰人寿、国华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其中泰康人寿、信泰人寿等3家是今年1月份购买。丈夫身亡后,家人向保险公司保安登记,并于今年7月22日前后向4家保险公司上交了理赔材料,8月25日,最后一家保险公司所需的材料也已提交。

从5份保险合同的保额来看,国华人寿,2400元保费,保额20万;泰康人寿,保险费3750元,保险金额15万元;天安人寿,保险费2660元,保险金额20万元;还有一家保险公司,主附险分别为2040元和1620元,保险金额为30万元。总的算下来,5份保险合同共可以获赔高达950万的保险金。

拒绝赔付:未如实告知财务状况

然而,令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再提交资料后,仅一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了保险金,而泰康人寿、信泰人寿、国华人寿等4家保险公司联合向刘女士下发了一份拒绝给付通知书,通知书称,拒赔理由有二:一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财务状况;二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情况。鉴于以上两点,4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

对于这样的解释,刘女士不能接受,她认为丈夫的死亡纯属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至于财务状况一事,刘女士承认丈夫身前确有负债,但她认为这不能成为赔付的理由。

那么,保险公司对于隐瞒身前财务状况是不是真的可以免除理赔呢?对此,律师称,在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并不包含通知书中提到的两项,因此不能作为拒绝给付的理由,不过关键还得看合同。

实际上,为了避免骗保等行为的出现,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的确会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资料时应予明确告知的情况(如健康、财务状况等)故意隐瞒真象,不作真实说明,事后仍希望理赔,必然造成理赔困难的印象。

至于刘女士究竟能不能获得理赔,则要看这几份保险合同的说明了。昨日,4家保险公司负责人都表示刘女士的案件已在处理,相信不久便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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