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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30 15:21:26  武汉五险一金


少儿保险解决了少儿成长过程中所需要面临的意外事故,疾病、教育经费短缺等各种情况。中国人寿作为我国最大的寿险集团,其推出的众多类型的产品都备受消费者的青睐。其中,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在众多的少儿产品中势头旺盛。那么,到底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好不好呢?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保障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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