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关爱女性保险有哪些?
随着女性对于特定女性保险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各个保险公司对于女性保险的开发也在提升。关爱女性保险有哪些呢?保险网将为消费者介绍。
平安女性关爱意外及癌症保险
保障内容:
责任项目 | 保额 | 责任描述 |
意外保障 | ||
意外身故及残疾 | 8万 |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条款赔付保险金; |
健康医疗保障 | ||
意外医疗 | 2万 | 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180日内因该事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RMB100元 |
乳腺癌保险 | 2万 |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原位癌除外),我们将赔付乳腺癌保险金; |
其他妇科癌症保险 | 1万 | 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之外的“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将赔付其他妇科癌症保险金 |
国寿关爱女性疾病保险
保障内容:
多重女性疾病保障:括乳腺癌等6种女性特定癌症、髋部骨折和子宫脱垂治疗等10种常见手术;
人身保障齐全: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
母婴保险:保障宫外孕等5种孕期疾病及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分娩产下的婴儿的先天性疾病;
附带被保人保障: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获得基本保额15%的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身故,将获得基本保额10%的身故保险金。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阳光关爱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内容: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基本部分)
如无特别约定,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60天后(续保时,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续保保险责任之日起),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且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存活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合同效力终止。
如无特别约定,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60天内(续保除外),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合同效力终止。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是指原发于女性乳腺、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癌症,但不包括原位癌和转移癌。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可选部分)
如无特别约定,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60天后(续保时,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续保保险责任之日起),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且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存活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原位癌是指女性乳腺、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原位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