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居民收入的6倍
1月26日电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26日在向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2010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居民收入的6倍左右。
吕祖善说,2010年省政府在全面加强民生改善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督促办好十个方面实事。其中在医疗保障方面,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万。
推荐阅读 [保险周刊]三保险股12月保费增速创全年新低 人保定调整体上市期限
- 战投引入价格斡旋 人保估值见涨
- 平安员工股10年收益近43倍
- 长安保险亡羊补牢:增资抓内控
- 保费激增股价反跌 险股羸弱迷局
- 和讯网银行频道诚聘编辑2名
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所有市县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185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介绍,此前浙江省的标准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左右。
以新农合为例,2009年浙江某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那么该地农民新农合的2010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可达6万元以上,比此前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至少多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