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泰安失业保险新政策及缴费基数比例
泰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
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69305÷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326元(69305÷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泰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泰安失业缴费多少钱: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单位最低缴费:3500.00×1.00%=35.00元;个人最低缴费:3500.00×0.50%=17.50元。
失业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18年1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0年起,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规定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适时调整。
2018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自11月起执行,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当月,严格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挂钩比例自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