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2019年昆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昆明即将可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了。这是12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昆明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审议稿)》带来的好消息。
本外地户口也可缴纳
根据这份审议稿的内容,昆明市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将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而缴存对象不仅限于昆明市户籍人口,而且也包括在昆明缴存了一年以上社保的外地户籍人口。
这些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统称为“自愿缴存者”。自愿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月平均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按规定每年可调整一次;自愿缴存者的缴存比例统一为10%。举个例子,如果你按照每月5000元收入的缴存基数缴纳,则月缴存额为5000元*10%=500元。所有费用由自愿缴存者个人承担。
利好刚需自住楼盘
对个人来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是什么?第一个好处是,买房或者租房的时候可以提取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金额。第二个好处是,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能够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相当划算的。而且,国家政策也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对楼市来说,这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个人能够缴存公积金,也就意味着公积金的总额在扩大,受益面也在扩大,能够获得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将成倍扩大,购房需求的进一步扩大。这对昆明楼市来说,尤其是定位于刚需、自住型的楼盘,将是重要的利好。
目前,该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