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聊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日前,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为最大限度支持广大职工住房消费需求,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并制定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
首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二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贷款额度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