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8-2019年南通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2019年南通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18-2019年南通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生育指南
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0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方能享受。
Ø 生育范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刷卡报销;一次性营养费和生育津贴单位申请后计发
Ø 生育待遇: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女性参保人,可以在生育的当年度内去社保局报销,即每年的12月31日前,如特殊情况不超过次年的1月份,持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申领相关待遇
性别
报销范围
项目
报销比例/或总报销额
津贴
备注
女职工(报销金额直接刷卡记账)
流产
3个月前
最高600元
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年度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是社保局补贴给单位;
一次性营养费由单位申报人填写汇款信息表(需盖公章),统一发放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给到员工
3-7个月
最高2000元
1.5个月的生育津贴
7个月以上
最高3000元
3个月的生育津贴
产检
最高1200元
分娩
剖宫产
最高4000元
3.5个月的生育津贴
顺产
最高3000元
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
最高3200元
3.5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胎
每多1个,多0.5个月的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费
988元
2013年7月份后公布
男职工
男职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满10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50%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无营养费及津贴)
注:最后报销核定报销金额有社保局审核
Ø 异地生育报销:请在社保年度内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销,特殊情况不超过次年1月31日
资料清单
备注
疾病诊断证明
原件
医疗收费收据(发票)
原件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复印件(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独生子女证》
复印件(限生育时同时符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申请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提供);
本人银行存折
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社会保障卡
复印件(正反两面)
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两面)
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领取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需提供除上述规定资料外,还应提供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配偶户籍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