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鹤岗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与流程,2018-2019年鹤岗生育保险金领取时间
2019年鹤岗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与流程,2018-2019年鹤岗生育保险金领取时间
一、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女职工须持以下要件办理: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
(5)出院证原件;
(6)用药清单原件;
(7)出院票据原件;
(8)病历复印件。
参保单位须持以下要件申报办理:
(1)工商执照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4)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
二、鹤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附近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4号附近
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71号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中共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三、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各地在上述控制幅度内,可依据当地医疗费支付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的适合当地实际的控制数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超过上述标准的由职工个人承担。对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医疗费过高的,须凭医疗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女职工保胎、宫外孕、葡萄胎和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男方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其配偶按计划生育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生活确有困难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男方参加社会统筹当地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生本人或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医疗费报销收据和有关申报单,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四、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是用于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专项基金,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生育保险基金的结余,除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债实现保值增值外,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企业债券、拆借、投资等风险性投融资活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
社会保险机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定员、定额和专项需要予以核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但提取额最高不应超过当年收取的生育保险费的2%,用于管理机构的办公费用及其业务经费。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编制并报同级劳动、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各市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机构每季度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