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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资料更改流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7 08:57:14  南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资料更改流程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提交办理。

  2. 住院保险:在参保单位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地税机关登记受理岗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提交办理。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需向参保登记所在部门申请。

  一般情况下,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等需同时重新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及重制居民医保卡。持所需资料到市医保局各分局对应制卡银行医保服务窗口(其中光大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医保卡亦可在对应银行本市的任一网点)办理重新制卡。若居民医保卡背面只印制“姓名”、未印制“登记号”(即证件号码),办理个人证件号码变更时,不需办理居民医保卡重制手续。

  医疗保险个人资料更改流程(图)

  医保参保过程中能停保吗?停保后怎么续保?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办理停保、续保业务。参保人与原缴费单位解除、终止了劳动合同的当月,由原缴费单位办理减员;参保人再与其他缴费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由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员。

  2. 住院保险:参保人可办理停保、续保业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办理停保、续保业务需到地税机关登记受理岗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提交申请。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如需办理停保业务,应在每年7月25日前向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否则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将在新社保年度自动延续并核定居民医疗保险应收金额。参保登记后在新社保年度内未缴费的,视作停保,如需再参保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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